2007年9月,紐西蘭環境部和財政部對外發布了《紐西蘭排放交易機制的框架報告》,在幾個月協商各方面利益相關者和當地土著毛利人后,正式宣布紐西蘭政府將原則上采用『排放交易機制』(New Zealand Emission Trading Scheme),而不是所謂的『碳稅』或『補貼』等手段來實現該國在《京都議定書》的
減排承諾。
紐西蘭排放交易體系ETS是一個漸進的過渡性過程,至2012年底前逐步要求各大行業參加排放交易機制,使得國家經濟慢慢過渡和面對減排帶來的成本壓力。
紐西蘭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在全球的比重占0.2%-0.3%,同其人口比重一致。然而,從人均排放量看,紐西蘭的人均排放卻是全球的第12位,主要因為該國經濟所倚重的是
交通運輸和出口業。從排放源結構看,紐西蘭近49%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農業領域,而其他發達國家的農業排放大約12%。紐西蘭能源領域的排放為全國排放總量的43%,略低于其他發達國家,這是因為紐西蘭的69%
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發電,如水利、地熱、風電、太陽能、生物沼氣和木柴等。但是,交通運輸業的能源消耗排放占全國排放的19%,或所有能源排放的45%.
如果按照目前的經濟發展趨勢,紐西蘭在2020年前的溫室氣體排放水平將比1990年基準水平超出48%.紐西蘭重新履行《京都議定書》承諾后,這樣在第一承諾期內紐西蘭的
碳排放缺口預計達到455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另一方面,按照經濟模型的測算,減排成本對紐西蘭第一承諾期的宏觀經濟影響可忽略不計。以紐西蘭年均GDP增長2%為測算基礎,預計2010年減少排放的經濟成本僅為GDP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