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和
碳中和兩者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碳達峰目標提出后,有人說還有10年,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時間“攀高峰”。這是錯誤的認識,不能在這10年間大上高碳項目,達到
碳排放的“新高峰”后再考慮下降。我國的碳達峰目標一定是通過
碳強度的逐步降低實現的,需要盡早降低高峰以便為碳中和騰出機會。
通過清潔煤以及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繼續發展煤電,也是不正確的想法。逐步減少煤炭和煤電并最終退出是大勢所趨,首先是環境的要求,要滿足中國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使“藍天白云”成為常態,必須從源頭上治理。另外,是減碳的需要,由于煤炭是碳強度最高的能源,要實現《巴黎協定》目標,必須減少煤炭使用。
不過,利用CCUS技術會涉及成本
問題,目前僅碳捕集的成本每噸二氧化碳最低也要300元,高的會超過800元。也就是說,僅碳捕集每度電就要額外增加0.3元錢,而光伏發電一度電成本0.1元,水電0.26元。埋存除了成本問題外,還涉及地質結構,是否有合適的地質區域去埋存,并且不會造成環境等風險,這些一定程度都會制約大規模的負排放。
有人認為不用減少排放,靠植樹造林就可以實現碳中和目標,這又是一種錯誤觀點。國家林草局2019年出版的《中國森林資源普查報告》顯示,我國森林
碳匯一年4.34億噸,如果換算成二氧化碳,也只有12億噸,碳匯量約占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0%。根據過去幾十年我國陸地生態系統固碳量增加的研究,60%的人工林碳匯增量來自森林面積的增加,而未來我國人工再造林面積增長非常有限,盡管在有效的人類經營管理下,我國陸地生態系統的固碳量將進一步提升,但其所產生的碳匯量也是有限的。因此,要通過植樹造林的碳匯去彌補能源、工業、
交通、建筑等部門約90%的排放顯然是不現實的。實際上綠色植物碳屬于氣候中性碳,種樹不在于碳匯,更重要的在于生物質能、生物多樣性,特別是生態系統功能。
一些人認為實現碳中和了就不需要考慮氣候適應問題,這也是片面理解。因為即使目前國際上所有提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均能實現承諾,全球溫升到21世紀末仍將比工業化前超過2℃左右。2℃溫升對地球自然生態系統、人類社會經濟系統都存在風險,如全球升溫2℃會損失18%的昆蟲、16%的植物、8%的脊椎動物。因此,加強氣候變化風險的早期監測預警和評估,推廣適應技術,提高全社會和行業的氣候韌性仍是最現實和最緊迫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