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著力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建設美麗內蒙古”專場,邀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林草局和發改委等部門同志,介紹有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舉措和成效。
據介紹,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推出了一批重要改革
政策,實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以改革為動力不斷提高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水平,推動全區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未來將緊緊圍繞把全要素全方位治理的格局、生態經濟體系、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機制“三個立起來”的要求,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領域各項改革任務。
一是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落實好“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強化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完善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修訂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充分發揮督察利劍作用。
二是健全生態環境
法規標準體系。依靠制度和法治來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制修訂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輻射、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建立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生態地面監測質量控制、規模化奶牛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等一批地方標準。
三是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推動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積極建設試點示范,持續深化氣候投融資試點,國家城市噪聲地圖應用和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等試點建設,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