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 第一批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的通知
各區發展改革局、廣州供電局、各有關企業或居民個人:
為加快推進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鼓勵各類建筑物所有人貢獻屋頂資源,調動全社會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積極性,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修訂)的通知》(穗府〔2014〕24號)和《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穗發改能源〔2014〕33號)要求,擬安排2015年第一批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專項資金對我市已建成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予以支持。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
(一)補助對象
公共機構建筑和居民家庭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對象為項目建設單位或居民個人,可申請發電量補助;其他類型建筑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助對象為項目建設單位和建筑物權屬人,其中,建設單位可申請發電量補助,建筑物權屬人可申請裝機容量補貼。
(二)補助金額
1.項目發電量補助金額。按照0.1元/千瓦時的標準,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前,發電滿1年不足2年的項目以1年的發電量為依據,計算補助金額;發電超過2年不足3年的按2年計,以此類推。
2. 項目裝機容量補貼金額。按0.2元/瓦的標準,以項目總裝機容量為依據,確定補貼金額,單個項目補貼一次,最高補助金額為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