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
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
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前期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政策實施范圍。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是政府采購制度和政策不斷完善的結果,也是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政府主動發力撬動新投資、新消費的實質性舉措。
此項工作的主要任務是,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建設綠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
在實施范圍方面,《通知》提到,自2025年1月1日起,在
北京市朝陽區等101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鼓勵各政策實施城市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通知》明確,優先開展工程價款結算。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項目,要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項目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通知》強調,加強綠色建材采購管理。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使用的建材屬于《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5年版)》明確為“必選類”的,應當全部采購和使用符合相關標準的綠色建材;屬于《需求標準》明確為“可選類”的,政策實施城市可結合自身區域位置、產業發展等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性價比高的綠色建材產品,選用種類應不低于建筑項目所涉及的建材種類的40%。
“具體來看,《通知》中提到的主要任務非常明確。”何代欣認為,此次在實施范圍上對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進行了明確,而且關于綠色建材采購管理的質量標準和品類要求也有更加詳細的規定。對于優先開展工程價款結算,尤其是涉及政府資金方面的內容,相關政策的落地實施將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
《通知》強調,強化政策落實。財政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進一步加強政策指導,對部分城市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予以宣傳推廣。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探索建立激勵評估機制,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調動相關各方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何代欣表示,政策實施過程涉及財政、工信、城鄉規劃等相關部門的工作,部門的協調合作、信息的互通是非常重要的,要將各類措施加以融合,綜合施策,共同發揮作用。
“總體來看,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的政策意義重大。”北京大學匯豐智庫副主任、商學院教授林雙林表示,此舉有助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人居環境將更加美好,有利于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