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強度和能源碳密度的下降幅度事實上為經濟增長幅度設定了上限
那么,這個幅度究竟多大?
縱觀世界各國經濟增長與
碳排放關系的歷史變遷,一般情況是,隨著經濟增長,能源強度會經歷了一個先升后降的過程。同樣有據可查的是,發達經濟體的能源碳密度也正在隨著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而逐漸下降。歷史數據表明,一國的能源強度及能源碳密度下降率之和一般不超過5%。雖然這并非不可改變的物理定律,但這個經驗數字值得重視。它透露出中國政府對未來中國經濟、能源和環境狀況的預期。鑒于中國政府對2030年碳排放目標的嚴肅性,可以認為,政府在做這項決策時,對于15年后經濟增長的預期不會超過5%。
2010-2012年,世界銀行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就中國經濟的前景做出分析和建議。該項研究把終點設定為2030,其報告標題即為《2030年的中國》。該項權威研究預期,在接下來的三個五年計劃期間(2026-2030),中國經濟增速將從"十三五"的7%降至"十五五"的5%。在經濟增速方面,這項研究與碳排放達峰規劃不謀而合。如果未來經濟增速降至5%,則為實現2030年碳排放達峰創造必要的條件;而基于中外
節能降碳的歷史數據,要保證2030年碳排放達峰目標,經濟增速不大可能突破5%的上限。有經濟學家認為中國經濟在未來20年仍能保持7%-8%的高速增長。從經濟學角度這或許是可行的。但從履行氣候承諾視角來看,這種經濟高速增長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2030年碳排放達峰目標能否實現?不少專家表示,答案是肯定的,但也是有條件的。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經濟增速不超過5%。氣候承諾是否制約經濟增長?理論上,碳排放達峰與高速經濟增長互不相容。但現實中,中國經濟已經步入中速增長的新常態。按照目前的預期,2030年碳排放達峰的氣候承諾對實現"十五五"5%的經濟增長預期目標會構成一定約束,其程度取決于能效和低碳能源的發展速度。簡言之,氣候承諾可能制約經濟增速,但并不制約經濟增長。當然,這僅僅是對全國總體而言。對于不同地區和省份,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情況可能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