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實施至今,各地已依法對環保等部門移送的200余起嚴重環境違法案件中的290余名違法人員予以行政拘留。2013年以來,公安機關受理環保部門移送線索,立案偵查環境污染案件超過過去10年的總和。2014年,公安機關會同環保等部門聯動執法2.95萬次,聯合整治突出
問題1.29萬個。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司法解釋,降低環境污染犯罪入刑門檻,公安機關加大查處打擊力度,目前,環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問題已得到有效遏制。”5月1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劇毒放射性物品安全監管處處長李軍剛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更加隱蔽,今后仍需要完善機制,強化打擊力度。
41起部級督辦案件全偵破
李軍剛介紹說,2014年以來,公安部先后掛牌督辦41起案情復雜、環境危害較大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全部偵查終結。
“對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各地公安機關主動作為、重拳出擊,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偵辦的環境污染刑案數量大幅上升。”李軍剛說,去年全國共破獲環境污染刑案45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400余人,均為2013年的6倍多。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對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作出明確規定,賦予公安機關環境執法新職責。公安部會同環保部等五部門出臺《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列明23種具體違法情形及案件移送要求、程序等,完善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
李軍剛告訴記者,新環保法實施至今,各地已依法對環保等部門移送的200余起嚴重環境違法案件中的290余名違法人員予以行政拘留,極大增強了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