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綜合治理上實現四個統一,形成新一代環境監測系統,建立環境質量改善決策支持系統,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整體定位之一是建成生態修復和環境改善示范區,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矛盾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京津冀環境污染具有獨特的區域性與復合性特征。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環境污染
問題在當下京津冀地區集中出現。點源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業排放疊加,水、大氣、土壤等不同介質的環境污染相互復合,產業結構、生態格局與環境安全相互影響,京津冀呈現典型的環境復合污染格局。
在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賀泓看來,要破解京津冀環境復合污染困局,三地必須突破行政區劃和條塊分割的掣肘,率先在環境綜合治理上實現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
實現四個統一的基礎,在于構建物聯網的立體環境監測系統和區域環境承載力評估與風險管理模式,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統一環境標準和
政策,實現風險科學管理和考核,實現京津冀生態修復與環境改善示范區的建設目標。
京津冀三地環境協同發展的過程中,如果污染物排放標準不統一,就會出現“我保護你污染”的尷尬局面,這既不符合區域責任公平的要求,也將造成監管困難。
北京市率先在全國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至原標準的14~15倍左右,為全國最高水平。天津市也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學需氧量4種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平均提高9倍以上,并抓緊制定施工揚塵排污收費標準。
河北省出臺《關于調整排污費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至2020年分三次上調排污費標準,但與京津兩地存在較大差距。
統一的環境標準是區域環境保護協同治理的必要前提,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授權省級地方可以制定國家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這為京津冀地區統一環境標準提供了可能。
京津冀地區環保“標準均衡化”是協同治理區域污染的前提。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原總工包景嶺向記者介紹說,目前京津冀三地排污收費標準不一、差距明顯,三地征收標準大約為9:7:1,在京津冀交界地區,易造成排污企業的轉移。建議盡快合理均衡三地排污收費比例,調整到9:7:5左右,并嚴格執法,實現京津冀排污收費標準均衡化。
目前,北京和天津已形成較為完整和嚴格的環境標準體系,為促進各地協同治理污染嚴峻問題,在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礎上,統一三地污染物排放標準勢在必行。
但是,河北制定地方環境標準比較北京和天津存在總量偏少、發展滯后、投入不足的問題。河北省本身環境歷史欠賬較多,環境問題更為嚴峻,統一排放標準意味著嚴格的環保要求,河北可能無法順利實施。
對此,常紀文認為,面對這種情況,中央和京津地區應當出資予以支持,逐步實現排污標準的統一。在環境質量標準方面,京津冀適用的環境質量標準均為國家標準,但現實環境問題要求三地制定更高要求的環境質量標準。建議制定國家標準的京津冀地區環境質量標準。
在采訪中,業內專家表示,為整體改善環境質量,達到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實施區域總量控制制度是有效措施之一。總量控制應該包括水量的總量控制、區域煤炭、石油使用的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統統籌整個京津冀地區環境容量,再進行三地排污指標的分配。
《環境保護法》第14條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這一條款雖未將政策環評的內容明確寫入,但卻為其打開了大門,賦予具體實施和深化的空間。
常紀文認為,推進京津冀生態環境協同保護過程中,必將出臺諸多與環境相關聯的政策。在政策制定時,預先制定多個政策方案,再預測、比對可選方案對區域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影響,最后進行優選或否決。
而在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賀泓看來,整合現有環保、國土、氣象、水利和科研系統環境監測(觀測)網絡,依托以物聯網、云計算、多元遙感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形成區域性海量環境信息“系統感知-高效傳輸-大數據處理-智能化應用”的新一代立體化環境監測系統,構建京津冀區域多維動態污染源排放信息平臺,建立京津冀環境質量改善決策支持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