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區域協調體制創新
無疑,《中長期規劃》編制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京津冀地區的協同發展戰略。
在6月15日召開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國際研討會”上,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金南表示,“京津冀生態環境共同體”將實施空間用途管控、嚴守生態環境紅線。
王金南介紹,在大氣環境質量控制方面,將
北京、天津、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衡水、唐山、滄州、廊坊劃為重點控制區,將張家口、承德、秦皇島劃為一般控制區,對其中的PM2.5年均濃度等主要污染物劃定大氣環境紅線。在既有治理標準上提高、加嚴,時間進程上往前延伸。
柴發合強調,在制定更嚴格目標的同時,也希望《中長期規劃》能在體制機制上做出更多創新,比如解決協調機構的設置和人員、嘗試區域環境
問題立法、如何加強執法和加強基層環保機關的能力建設等一系列問題。
“京津冀大氣污染的區域特征非常明顯,建議《中長期規劃》應重點解決區域協調的問題。”中科院科技
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對“清潔技術投資”分析。
王毅指出,“盡管新《環保法》規定了‘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但這一條規定相對原則。所以建立生態環境派出機構的提議在《環保法》制定過程中雖屢有呼聲,但最終沒能寫入法律?!?/div>
王毅建議,在未來的法律修改過程中,應當明確派出機構的法律地位,對生態環境派出機構的設置條件、程序、職責范圍等進行規定。“在法律正式修改之前,也可以考慮在京津冀地區進行試點?!?/div>
此外,李立新公開表示,下一步將研究制定《京津冀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與應急聯動工作方案》,率先在京津冀,特別是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滄州六市,建立統一的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和應急聯動協調機制,逐步實現預警分級標準、應急措施力度的統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應對大范圍的空氣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