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細化目標和督促考核保障《實施方案》落實推進
據悉,《實施方案》印發后,將從兩個途徑細化分解目標,形成落實意見:各項任務和重大項目工程的牽頭部門將會同沿海地方海洋部門和局屬有關單位制定具體的落實意見,同時各省級海洋部門也將根據《實施方案》組織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將目標、任務和責任逐級分解細化至沿海市、縣級人民政府,于10月底前報至國家海洋局。
此外,國家海洋局將針對《實施方案》實施情況組織開展跟蹤評價和督促檢查,沿海各省(區、市)也將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考核,共同形成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督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