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美國,能效基金由各州自行安排并管理,公眾可通過美國能源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nergy)了解各州詳情。這是一項公共福利基金,覆蓋工業、商業、居民住宅等領域及組織機構。
康涅狄格州在1998年4月出臺的
電力行業重組立法(公共法案98-28)中,設立了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能效基金稱之為“Energy Efficiency Fund”(能效基金),可再生能源基金稱之為“CCEF”(康涅狄格州清潔能源基金)。能效基金的目的是,推動能源的高效利用、減少空氣污染和環境負面影響、促進經濟發展并保障能源安全。
能效基金的資金來源是:在康涅狄格州照明電力公司(CL&P)以及美國照明電網(UI)用戶電費帳單中每千瓦時加收0.003美元(每千瓦時3米爾)。兩家電力公司均按康涅狄格州公用事業監管局(PURA)批準的規劃開展和管理能效項目,在州
節能管理委員會(ECMB)的指導和幫助下制訂各自的能效計劃。能效基金的其它資金來源包括:“地區溫室氣體
減排行動(RGGI)”項目、“遠期容量
市場”(FCM)項目和“三類可再生能源信用”項目。
上述兩家公司獲準開展的項目類型包括:(1)節能項目和用電負荷管理項目,含低收入群體惠享計劃;(2)新型節能產品或工藝流程的研發和商業化;(3)新型節能產品及工藝流程市場開發;(4)新建建筑或大型建筑改造的能耗評估、實時監控系統和工程研究與服務;(5)節能電器和暖通空調以及照明裝置的設計、制造、商業推廣和采購;(6)項目策劃與評估;(7)與節能相關的室內空氣質量方案;(8)聯合開展的以減少多種能源資源消耗為目標的燃料節約項目;(9)公共宣教。該基金可分配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非電力項目,比如低收入者使用的供暖鍋爐和熱水爐。優先考慮能最大限度降低聯邦政府授權擁堵費的項目。有關能效基金開展的各種項目、節能效益以及成本支出的詳細信息,請參見該基金2013年最新年報數據。
康涅狄格州各市政電力公司不在“能效基金”覆蓋范圍內,但他們必須設立一項基金來開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用電負荷管理項目(Conn. Gen. Stat. § 7-233y)。各市政電力公司按以下時間表對用戶征收附加費:2006年1月1日起征收1.0米爾;2007年1月1日起征收1.3米爾;2008年1月1日起征收1.6米爾;2009年1月1日起征收1.9米爾;2010年1月1日起征收2.2米爾;2011年1月1日起征2.5米爾。各市電力公司必須在綜合計劃下使用征款款項,該計劃須與節能管理委員會的綜合計劃一致。
此外,天然氣輸配企業還須在州節能管理委員會的協助下,制訂出一套節氣計劃及計劃實施方案。這些計劃有固定額度的資金支持,具體數額由企業與州公用事業監管局協商,由該局下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