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引導居民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四、積極引導居民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三)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內空調溫度,推行夏季公務活動著便裝。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完善居民社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有序推進二手服裝再利用。抵制珍稀動物皮毛制品。推廣綠色居住,減少無效照明,減少電器設備待機能耗,提倡家庭節約用水用電。鼓勵步行、自行車和公共
交通等低碳出行。鼓勵消費者旅行自帶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環保購物袋,減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制定發布綠色旅游消費公約和消費指南。支持發展共享經濟,鼓勵個人閑置資源有效利用,有序發展網絡預約拼車、自有車輛租賃、民宿出租、舊物交換利用等,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信用體系。在中小學校試點校服、課本循環利用。
(四)鼓勵綠色產品消費。繼續推廣高效
節能電機、節能環保汽車、高效照明產品等節能產品,到 2020 年,能效標識 2 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家電
市場占有率達到 5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以舊換再”試點,推廣再制造發動機、變速箱,建立健全對消費者的激勵機制。實施綠色
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計劃,推廣使用節能門窗、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等綠色建材和環保裝修材料。推廣環境標志產品,鼓勵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劑,引導使用低氨、低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農藥、化肥。鼓勵選購節水龍頭、節水馬桶、節水洗衣機等節水產品。
(五)擴大綠色消費市場。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綠色商場、節能超市、節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支持市場、商場、超市、旅游商品專賣店等流通企業在顯著位置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組織流通企業與綠色產品提供商開展對接,促進綠色產品銷售。鼓勵大中城市利用群眾性休閑場所、公益場地開設跳蚤市場,方便居民交換閑置舊物。完善農村消費基礎設施和銷售網絡,通過電商平臺提供面向農村地區的綠色產品,豐富產品服務種類,拓展綠色產品農村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