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大宗商品交易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有流動性,只有有了流動性,才能形成真實的價格信號,沒有流動性,價格是失真的,碳
市場也是如此,目前我國七個
碳交易試點地區已經陸續推出了數十個
碳金融產品,本期開始,小編將向您逐一介紹這些碳金融產品都是如何操作的。
碳排放配額回購交易業務是指配額持有人(正向購方)將配額賣給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日期,正回購方在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購回總量相等的配額的交易。此模式旨在盤活正回購方的碳資產,同時滿足逆回購方獲取配額參與碳交易的需求,增加交易雙方獲利機會,吸引更多資源參與碳交易,提升
碳市場的流動性。
那么,這種回購方式究竟是如何操作的,我們用一個案例來向大家解釋。
碳配額回購的實例
2016年3月,興業銀行、春秋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國內一家
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簽署了一份《碳配額資產賣出回購合同》。這單賣出回購業務,先由春秋航空向碳資產公司根據合同約定賣出50萬噸2015年度的碳配額,在獲得相應配額轉讓資金收入后,再將資金委托興業銀行進行財富管理,約定期限結束后,春秋航空再購回同樣數量的碳配額,并與碳資產公司、興業銀行分享該筆資金進行財富管理所獲得的收益。
對春秋航空來講,首先以碳
排放權為抵押向碳資產公司出售配額,相當于通過碳排放權獲得融資,有效地拓寬其融資渠道;其次再把融到的資金交給金融機構打理,形成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資產正向流動,盤活碳資產;最后在履約前將碳配額贖回,無風險的完成履約。
這筆交易對春秋航空來說,既盤活了碳資產又提升了其對金融市場和碳市場的認知度,實現了碳資產的高效管理,可謂一石三鳥。對于有碳市場經驗又沒有配額的碳資產管理公司來說,既可以滿足其參與碳交易的需求,又能憑借其專業的市場操作,借助交易時機和策略,在市場波動中實現獲利。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可以借助其標準化的金融產品更高效地為企業服務,在金融市場中獲利的同時拓展嶄新的業務平臺。可以說,該模式充分發揮了三方在各自市場的強項,實現多方共贏。
碳交易所全程參與回購把控風險
事實上,要形成上述合同,不是三方簡單湊在一起就可以完成的,還需要最重要的一環,也就是
第三方監管機構的全程風險把控,在這紙合同中,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承擔了這個角色。為什么說交易所在這里的角色最重要,簡單理解,假設碳資產公司在市場操作中失利,損失掉了企業的配額,就會造成企業臨近履約期而無法履約的困境,因此交易所需要對參與此活動的碳資產公司進行嚴格限制,究竟如何限制,是通過保證金還是合同呢,我們用一張流程圖來為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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