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排污權,也可像股票一樣,通過“交易所”自由買賣,這一環保改革創新之舉正成為現實。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試行)》,提出今年先行在
造紙、
水泥、合成革與人造革、建筑
陶瓷、火電、合成氨、平板
玻璃等8個行業試點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交易的污染物為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并將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設施形成的
減排量納入儲備交易范疇。力爭到2016年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全面推行。
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
市場經濟不斷完善,迫切需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由市場和政府共同推動,將
節能減排從外生
政策壓力轉為內生經濟需求。
“比如一家燃煤發電廠經核算一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000噸,但它通過投入環保設備、技術改造經監測審核最終只排了800噸,那它可以把剩下的200噸指標賣給其他排放量不足的企業。”該負責人介紹,我省嘗試排污權“市場化”,在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前提下,企業將有望取代政府成為污染整治和環境保護的主體,并將對自身的污染排放行為做出選擇。“有了利益驅動,今后,企業將從‘要我減排’轉變為‘我要減排’。”
企業排污權指標的有償獲取將實行“政府引導,市場調節”、“新老區別,分類推進”,政府制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總體框架和管理辦法,搭建交易平臺,排污單位可根據需求自覺減排、自主交易獲利。新(改、擴)建項目新增的排污權指標,需要通過市場購買、政府出讓等方式有償獲取。老企業采取減排等措施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以用于企業新擴建項目建設,也可以出售獲利。出售的排污權有效期限統一為5年。
省環保廳總量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政將在全社會樹立“資源有償、環境有價”的價值理念。對于企業而言,節約下來的污染排放指標,將成為一種可以用于交易的“有價資源”,既可進行商業交易,也可“儲存”起來以備自身擴大發展之需。而今后新上的企業和項目,首先要考慮的
問題就是如何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從而減少購買排污權的數量,以降低企業成本。“隨著政策全面推進,我省將逐步形成既符合市場經濟原則,又充分反映污染防治形勢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為了落實排污權交易,我省還將醞釀對企業排污實行“刷卡計量”,實施監控數據聯網及平臺監控,當排污總量超過允許總量時,“刷卡排污系統”將發出警報并關閉排污口,迫使企業停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