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發達國家正在努力設立各種
碳標簽制度,立法或制定嚴格的低
碳排放標準,對外國商品準入進行限制,形成所謂的“低碳壁壘”。隨著農產品碳標簽制度的不斷推進,一方面碳排量普遍較高的國內農產品企業的落后技術不得不淘汰,許多企業不得不支付高昂成本向發達國家購買先進技術,另一方面出口的農產品也不得不順應發達國家的要求,對產品進行碳
認證、加貼碳標簽等,企業成本將大幅上升,而產品競爭力則會相應降低。
我國已是世界第五大農產品出口國,但包括寧波地區140余家農產品企業在內,90%以上都是碳排放較高的中小企業。同時農產品出口結構不合理現象突出,寧波地區蔬菜、水產品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占出口主導地位,而這些都被認為是具有“高碳”特征的農產品,在出口貿易中更容易遭遇低碳壁壘。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農產品出口企業應有清醒的認識,提早采取措施,主動應對。一是要積極進行低碳技術革新。出口農產品企業須重新思考企業自身發展思路,充分認識自身的
減排重點和潛力,集中力量對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技術改革,積極采用低碳技術和設備切實降低碳排放;二是要關注低
碳足跡認證。有能力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應積極實施碳足跡評估,推進
節能認證或
低碳認證,提高企業及產品的低碳競爭力;三是大力開拓國外新興
市場。目前我國農產品出口市場過度依賴歐美、日韓市場,而這些地區基本都已開始實施碳標簽制度,因此必須大力開拓非洲、大洋洲、南美洲等與我國農產品有很強互補性特征的市場,以多元化出口策略分散發達國家碳壁壘帶來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