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的簽署具有里程碑意義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數據顯示,自1990年以來,全球二氧化
碳排放量增加了近50%,森林面積減少了129萬平方公里。全球每年1260萬死亡人口中,23%歸因于環境因素。世界環境狀況令人擔憂,解決氣候變化引發的環境
問題迫在眉睫,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合作符合全人類共同利益。
氣候變化問題關乎全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未來,不論國家大小都應同舟共濟,共同解決問題。“《巴黎協定》的達成和簽署有助于調動更多國家參與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舉措,在更廣泛領域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巴基斯坦伊斯蘭堡
政策研究所所長哈立德·拉赫曼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泰國國家發展學院教授乍倫認為,《巴黎協定》的簽署表明各國在全球氣候治理方面達成了普遍共識,確立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制度的總體框架,是國際氣候合作制度的重要法律基礎之一,《巴黎協定》的簽署具有里程碑意義。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巴黎協定》堅持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巴西亞太問題研究所所長塞維利諾·卡布拉爾對本報記者表示,《巴黎協定》提出的
減排目標對全球氣候治理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對各國尤其是新興
市場國家提出了更高要求,那就是如何在實現減排目標和保證經濟發展間實現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