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信托是以管理、處分、催收債權為目的而設立的信托,其委托人為債權擁有者,受托人為信托機構,受益人為債權擁有者或委托人所指定的其他受益人。債權信托通常包括住宅貸款債權信托、人壽保險債權信托及其他類型的債權信托。
住宅貸款債權信托是指專業經營住宅貸款業務的機構或銀行,將其擁有的尚未到期的住宅貸款債權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由信托機構向借款人收取貸款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給受益人的一種信托行為。
人壽保險債權信托是以人壽保險金債權為信托財產,由被保險人作為委托人,信托機構為保險金的受領人,于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信托機構受領保險金,并將之交付給委托人所指定受益人,或者按信托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利益予以管理和運用的信托行為。
中國的許多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由于歷史原因,都均擁有巨額債權。這些債權的清理耗時耗力,嚴重影響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正常經營。開展債權信托,對金融機構和工商企業改善資產狀況,提高資金周轉效率,均具有重要意義。
另外,由于房地產業有望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產業,住房貸款金融業務在中國尚有很大發展前景。而住宅貸款債權信托業務的開展有利于推動住宅貸款金融業務的發展,這使得住宅貸款債權信托業務
市場前景較好。
在障礙方面,委托人設立債權信托,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過轉讓信托受益權以獲取流動資金。如果信托受益權轉讓市場不健全,債權資產的流動性就會遭遇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