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正波及世界上每個國家,使人類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種影響將持續到未來,帶來一系列全球生態環境
問題。長此以往,地球將不再有能力支持工業文明的繼續發展。引起全球氣候變暖分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稱主導全球變暖超過95%的可能是由人類活動造成的。因為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導致大量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的排放,使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越來越高,溫室效應愈發嚴重。
為應對氣候變化,2005年生效的《京都議定書》采取“總量抑制,國家個別目標”策略,向締約國家分別賦予不同義務。《議定書》設定了三種靈活
減排機制:聯合履約機制(JI)、清潔發展機制(
CDM)和
排放權交易機制(ET)。三種減排機制產生了碳資產這種新概念,使得碳成為商品,可以進行交易,創造了新的商機。
中國政府于2016年4月簽署《巴黎氣候變化協定》,向全世界做出了自愿減排承諾。中國作為世界上第一大
電力生產國和消費國,燃煤火電機組占全國總裝機容量的比重為60%左右,而中國的能源結構是富煤、少氣、缺油,這導致了發電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中最大的二氧化
碳排放行業,因此發電行業實現低碳化發展是中國經濟向低碳化轉型的關鍵。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12月18日印發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標志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易體系正式啟動,是我國
碳市場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伴隨著《議定書》產生的碳資產是具有一定時效性、可以使用、交易、抵押、儲存的以二氧化碳當量為計量單位的資產。除了發放的
碳配額外,可以申報CDM或
ccer項目獲得經核證的減排量。碳資產兼具經濟價值和環境價值,加強
碳資產管理不僅能夠引領發電企業朝著低碳化的方向穩步前進,更可以通過充分利用碳資產和
碳交易內在的金融化屬性,實現碳資產保值增值。
總而言之,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和運營,建立建全碳排放管理體系,深入挖掘碳資產內在價值,將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搶占未來發展的制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