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性的霧霾天氣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大氣污染與環境治理的高度關注和思考。在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的大背景下,我國政府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將通過開展
碳排放交易試點,逐步建立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并批準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7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并且7省市已承諾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啟動這項工作。
實際上,在此次
碳交易試點之前,很多省市已成立了自己的碳排放權交易所或能源環境交易所,但這些交易所大都處于“有場無市”的尷尬境地,且少有高耗能企業參與。根據已公布的方案,
電力、
鋼鐵、
有色、
建材、
石化、
化工等行業成為第一批被強制納入試點的行業。那么,此次碳交易對以上行業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如何解決隨之而來的
問題?我們需要高度重視。
(一)世界氣候前景堪憂,我國碳排放總量世界第一
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問題。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走低碳發展道路,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自然·氣候變化》的年度數據顯示,2011年全球碳排放較多的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28%)、美國(16%)、歐盟(11%)和印度(7%),中國的碳排放總量世界第一。作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我國碳排放總量高,一方面是由我國能源結構所決定——2011年我國煤炭消費34.25億噸,占一次性能源消費總量的68.8%,而世界煤炭消費占一次性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不到30%,煤炭消費占比過高導致碳排放量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縱深推進加速了重化工行業的發展,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持續增長,碳排放量必然增加。
(二)原材料工業是碳排放大戶,減排壓力加大
工業是我國碳排放的主要領域,其中原材料行業又是排放大戶。我國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和電力六大高耗能行業的碳排放量占工業碳排放總量的71%,其中5個屬于原材料行業。雖然近年來原材料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和
節能減排工作已有成效,但我國處于工業化中期向后期轉變的現狀決定了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原材料行業會繼續增長,碳排放總量將持續上升。
溫室氣體排放不僅限于政治領域和責任義務,還蘊含著一個龐大的市場,世界各國競爭激烈,逐漸演變成發展權與主導權之爭。發達國家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通過采取自愿協議、能源/二氧化碳稅、排放貿易、可再生能源或熱電聯產生產配額、能源效率標準、對可再生能源的直接資金鼓勵等措施完成減排目標。其中,征收碳關稅方式較為常見,它可以減少發達國家碳密集型產品的進口,特別是減少從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大國進口制造產品,這不僅維護了擁有先進碳減排技術的發達國家的經濟利益,還有利于發達國家搶占新一輪全球競爭的制高點。
二、“碳交易”對我國原材料行業的影響分析
碳交易的推行,短期內對我國原材料企業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從長遠看則可以加快形成淘汰落后產能的倒逼機制,為推動我國原材料行業轉型升級提供機遇。
(一)增大原材料企業的生產經營壓力
原材料行業屬于附加值較低、污染較嚴重、資源和能源消耗量大的傳統行業。無論是在國際市場遭受其他國家的碳關稅貿易保護,還是在國內面臨的強制實施碳交易,企業成本都會增加,通常包括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顯性成本主要是由改善生產流程、更新生產設備或采購價格更高的環保型生產原料等產生的成本;隱性成本主要指企業因參與碳交易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如放棄生產部分碳排量較高但卻能給企業帶來更高利潤的產品。碳交易的施行會使相當一批能耗高、效益低的中小原材料企業被市場淘汰,即使是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也會因開發
節能減排新技術而增加研發成本(可通過出售多余的配額抵消部分)。所以,短期內企業將面臨生產經營壓力。
(二)導致我國原材料產品的出口競爭力下降
目前,中國出口的原材料產品大多為中低端的資源和能源密集型產品,碳排放密度相對較高。推行碳交易導致的成本上升會抵消我國勞動力成本優勢,成本上漲的壓力轉嫁到產品價格上,將使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的價格優勢喪失殆盡,導致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份額下降,對依靠價格優勢搶占市場的原材料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造成沖擊。
(三)推動原材料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原材料行業經濟轉型和淘汰落后產能的任務更加緊迫。盡管實施碳交易將增加企業能耗成本,但也可以迫使企業積極進行技術引進與創新,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生產技術,提高能耗利用水平和生產效率,淘汰高耗能低效益的企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
(四)規避未來原材料企業國際貿易摩擦中的受損風險
國際金融危機后,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日益抬頭。為保護本國市場,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以及巴西、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對我國的貿易限制措施愈來愈多,僅2011年我國遭遇的67起貿易摩擦事件中涉及石化、鋼鐵產品的就有24起之多。當前以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碳關稅,作為一種貿易保護的新手段,越來越受到各國青睞,且發達國家以此來達到遏制新興國家崛起的目的。《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中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實施碳減排
政策的國家要向美國購買碳排放配額和碳排放許可后,其產品方能進入美國市場。實施碳交易,可以避免其他國家對我國的出口產品再征碳關稅,從而消除雙重征稅問題,也可規避我國原材料企業在國際貿易摩擦中受損的風險。
三、對策建議
(一)提供必要扶持政策,支持企業自愿減排
(二)優化產能結構,推進產業升級
優化原材料行業結構,加速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建立和形成強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和產品的機制。優化原材料產業布局,延伸產業鏈,發展循環經濟園區。加大企業兼并重組投資,推動重點原材料企業的兼并重組,提高原材料行業產業集中度,發揮規模經濟效應。轉變依靠產品規模取勝的傳統發展方式,優化技術、人力、資本等要素配置,著力做強高附加值制品,以科技提升品質,打造綠色產品。
(三)提升企業節能技術水平,實現清潔生產
強化原材料企業的節能意識,鼓勵節能技術、設備的推廣和應用,提升能效利用水平,鼓勵企業延伸產業鏈,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能源消耗。加強原材料企業技術改造,提高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排查生產和運作過程中的碳排放總量和可控制量,明確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企業能夠承受的成本壓力以及技術改進空間,根據自身實際著手技術升級,比如,組織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內燃機系統節能、電機系統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回收利用等,以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實現原材料企業的清潔生產。
(四)加快低碳技術和產品的研發推廣
注重科技創新,推動先進低碳技術在原材料行業的應用。有效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的低碳技術,通過推廣和應用新型低碳經濟技術方式,引領我國向新型低碳經濟發展。在原材料行業推廣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與處置利用技術,包括生物與工程固碳技術,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清潔、高效開發和利用技術,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等。采取綜合性調控措施,鼓勵企業生產低碳產品,刺激低碳產品的市場需求,加大優惠扶植政策力度,促進低碳產品獲得市場認可。
(五)加強碳交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碳交易領域的國際合作,積極拓展國際合作渠道,構建國際合作平臺,建立資金、技術轉讓和人才引進等機制,探索建立適合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實現低成本、高效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推動國內原材料企業走低碳發展之路,鼓勵大型原材料企業走出去,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強化與國外減排技術先進的知名企業進行技術研發、生產控制、管理經營等相關領域的創新交流,改進原材料企業的節能減排技術水平,增強我國原材料企業在國際市場的話語權。
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支持
水泥、鋼鐵、有色、石化等重點原材料企業成為碳排放交易試點企業。充分考慮原材料企業的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碳減排管理辦法和獎勵措施,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推動企業開展自愿減排行動,把推行碳交易對企業乃至經濟發展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區分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不同發展階段存在的差異,循序漸進完成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對有困難的原材料企業,要實施必要的稅收減退免優惠、稅收返還補貼與財政貼息等政策,保護我國原材料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