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管理著35萬億美元全球資產的515家機構投資者組成了至今規模最大的投資者團體,推動全球政府部門積極采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目標。“全球正向清潔能源轉變,但各國政府需要更多努力加速低碳轉型,并提高全球經濟、社會和金融體系對氣候風險的抵御能力。”投資者寫道。他們警告說,目前各國政府的承諾留下了一個"雄心缺口",無法阻止全球平均氣溫上升超過1.5攝氏度。而科學家們早已警告稱,升溫超過1.5攝氏度所導致的氣候變化,大概率將帶來災難性和不可逆轉的影響。近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先生督促來自政府和私營部門的所有領導人在9月23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上或最遲在2020年12月前,就2030年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5%和2050年實現
碳中和的目標提出落實計劃。古特雷斯先生在峰會籌備會議上表示:“我還要求所有投資者擴大綠色投資規模,增加對低碳解決方案的貸款,并真的做到停止為污染融資。”
簽署“全球投資者致政府關于氣候變化聲明”是“投資者倡議”
政策建議重點領域內的一個行動項目。2018年9月,由七個創始伙伴:亞洲氣候變化投資聯盟(Asia Investor Group on Climate Change)、全球環境信息研究中心(CDP),美國環境責任經濟聯盟(Ceres),氣候變化投資者聯盟(Investor Group on Climate Change),氣候變化機構投資者聯盟(Institutional Investo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負責任投資原則(PRI)和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UNEP FI)啟動“投資者倡議”,旨在加速和擴大全世界投資者的行動。投資者行動對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巴黎協定》目標至關重要,目的是將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保持在不超過1.5攝氏度。它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套可以在四個關鍵重點領域采取的行動:投資(Investment)、企業參與(Corporate Engagement)、投資者披露(Investor Disclosure)和政策倡導(Policy Advocacy)。7家創始伙伴近期還發布了
《投資者倡議年度進展報告》(The Investor Agenda Annual Progress Report)。該報告表示,全球近1200家投資機構已經在投資者倡議中的一個或多個重點領域采取了行動,已有超過750家投資機構與被投公司接觸或直接影響它們應對氣候變化采取的行動,超過400家投資機構加強了對氣候變化的自主披露,超過260家投資機構制定了氣候變化目標。全球環境信息研究中心(CDP)首席執行官保羅·辛普森表示:“投資者倡議為投資機構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全球平臺,加速采取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并推動資本
市場轉型實現低于1.5攝氏度的經濟增長。要做到這一點,投資機構需要自主采取進一步行動,但也需要政府提供更有力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