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 《廣東省林業碳匯碳普惠方法學(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 粵環函 〔2020〕174號
廣州、韶關、惠州、河源、東莞、中山、汕頭、梅州、汕尾、肇慶、清遠、潮州、揭陽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革命老區和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意見》、《關于推動我省民族地區加快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有關精神,結合我省脫貧攻堅工作部署,我廳對省級碳普惠林業碳匯項目適用范圍進行了調整,并組織修訂
《廣東省林業碳匯碳普惠方法學(2020年修訂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16日
(聯系人:洪志明,聯系電話:020-8362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