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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減碳新時代—2021年中國綠色金融發展趨勢展望

2020-12-17 08:49 來源: 興業研究宏觀 |作者: 錢立華等

作者:立華,琦,魯政


2020年以來,盡管全球各地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沖擊,但各國仍然沒有忽視應對氣候變化這一長期重要任務,其中,我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宣布“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隨后日本、韓國等也陸續提出了“碳中和”目標的時間表。與此同時,已有眾多國家將綠色融入疫情后的經濟復蘇計劃。“碳中和”和“綠色復蘇”成為了全球趨勢,推動全球綠色金融市場持續擴張。

在我國,隨著“碳中和”目標的提出,綠色發展也將上升到新的階段。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到2035年我國“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的目標,這意味著“綠色”理念將貫穿我國經濟發展全局的各個領域。同時,該建議也向我們指明了我國未來綠色發展的四大方向: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為了實現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以及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長期氣候目標,我國整個社會經濟體系都需要發生根本性的轉變,金融系統也不例外,而在十四五規劃建議中也明確提出要發展綠色金融。在過去的一年中,中國的綠色金融市場穩步發展,綠色信貸繼續保持較快增長,綠色債券發行所有放緩,可持續投資日漸豐富。未來,在十四五規劃及“碳中和”目標的引領下,我們認為我國綠色金融將呈現以下幾大發展趨勢:一是氣候投融資將日益成為綠色金融的重要領域;二是金融機構氣候環境風險管理將不斷加強;三是金融機構將不斷提升自身氣候表現,樹立負責任的金融機構形象;四是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將成為主流。



一、全球綠色發展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為全球經濟按下了“暫停鍵”,全球經濟活動迅速減少,此次疫情對全球經濟的沖擊甚至超過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為了應對疫情帶來的沖擊,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焦點都集中于經濟復蘇,而與此同時,令人欣喜的是,各國仍然沒有忽視應對氣候變化這一長期重要任務,多國陸續提出了“碳中和”目標,并且已有眾多國家將“綠色”融入疫情后的經濟復蘇計劃中,紛紛出臺“綠色復蘇”方案。“碳中和”與“綠色復蘇”已成為全球趨勢,而這也推動著全球綠色金融市場持續擴張。


1、“碳中和”成為全球趨勢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1]的定義,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氣候中性(Climate neutrality)與二氧化碳凈零排放(Net zero CO2 emissions)的含義一致,表示在特定時期內,全球人為二氧化碳排放量與二氧化碳移除量相平衡的狀態。2015年,《巴黎協定》提出了“2100年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與前工業化時期相比控制在2℃以內,并將努力把溫度升幅限定在1.5℃以內”的目標和“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盡快達峰,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全球凈零排放”的目標。2018年,IPCC發布的《全球升溫1.5℃特別報告》指出,目前各國的減排承諾仍不足以實現《巴黎協定》將全球溫升控制在2℃以內的目標,全球應在土地、能源、工業、建筑、交通、城市等方面進行快速而深遠的轉型,到2030年全球CO2排放量應比2010年下降約45%,到2050年達到“凈零”排放


2020年以來,盡管全球各地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沖擊,但各國仍然沒有忽視應對氣候變化這一長期重要任務,多國陸續提出了“碳中和”目標。9月22日,我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講話中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我國作為當前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國家,此次明確提出“碳中和”目標對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在我國提出碳中和目標后,日本和韓國也緊隨其后,陸續明確提出碳中和目標時間表。10月26日,日本首相菅義偉在眾議院正式會議上發表了就職后首次演說,宣布日本將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首次明確提出實現碳中和的時間表,提高了日本的氣候目標,此前在2019年,日本的承諾為“到2050年將排放量減少80%,并爭取在本世紀后半葉盡早實現凈零排放”,日本政府還表示將盡快討論實現2050年碳中和目標的路線圖,在年底前制定具體實施計劃。10月28日,韓國總統文在寅在國會發表施政演講時稱:“將與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朝著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進發。


當前,全球已有部分國家和地區率先實現了碳中和,部分國家和地區已將碳中和目標寫入法律或在立法進程中,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陸續提出碳中和目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據不完全統計,全球有120個國家和歐盟正在努力實現到2050年溫室氣體凈排放為零的目標[2],隨著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嚴峻,“碳中和”已成為全球趨勢。根據能源和氣候信息小組(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ECIU)發布的全球凈零排放跟蹤表[3],目前已實現碳中和的國家包括不丹和蘇里南,并已實現負排放;已將碳中和目標寫入法律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瑞典、英國、法國、丹麥、新西蘭和匈牙利,在立法進程中的包括歐盟、韓國、西班牙、智利和斐濟,其中瑞典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時間為2045年,其他國家和地區為2050年;芬蘭、奧地利等14個國家和地區已宣布碳中和目標;此外還有烏拉圭、意大利等100個國家和地區的碳中和目標正在討論中。


2、各國綠色復蘇計劃陸續出臺


(1)綠色復蘇成為全球疫情后經濟重建的主旋律之一


為應對新冠疫情帶來的經濟放緩,世界各國都開始引入經濟刺激措施。為了避免世界從一場危機(新冠疫情)步入另一場危機(氣候變化),國內外關于“綠色刺激”和“綠色復蘇”的呼聲越來越高,已有眾多國家和地區提出了綠色刺激方案。


根據經合組織(OECD)在2020年8月的初步分析[4],至少有30個經合組織國家和主要合作伙伴國家[5]已將旨在支持向綠色經濟轉型的措施作為其恢復計劃或戰略的一部分,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類:一是通過直接撥款、貸款和稅收減免來支持綠色交通、循環經濟和清潔能源的研究、開發和部署;二是通過財政措施為家庭和企業提高能效和安裝可再生能源提供支持;三是提出新的資金計劃支持生態系統的恢復從而創造就業機會并刺激經濟活動;四是控制外來入侵物種和森林保護。從各國綠色復蘇政策措施和支持領域來看(見圖表2),各國政府的綠色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能源和陸路運輸部門,而其他同樣對綠色復蘇至關重要的部門,如工業、農業、林業和廢物管理等的政策措施仍然較少。從政策類型來看,減稅和補助金或貸款是最常用的,其次是對研發的補貼。


(2)各國綠色刺激方案


我國:2020年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的講話中除了宣布我國2030年前碳達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外,同時也強調了疫情后的綠色復蘇:“這場疫情啟示我們,人類需要一場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各國要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性機遇,推動疫情后世界經濟‘綠色復蘇’,匯聚起可持續發展的強大合力。”而此前我國提出的“新基建”七大投資領域也包含著大量的綠色元素,一是“新基建”中的城際高速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充電樁以及特高壓等,這些內容本身就屬于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以及目前正在執行的相關綠色標準中的項目,屬于綠色產業的范疇;二是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可用于產業增質提效,是發展綠色產業不可或缺的要素。根據興業研究宏觀團隊的估算,2020年新基建七大投資領域的投資規模預計在2.17萬億左右,其中,可以明確歸為綠色新基建的城際高速鐵路和城際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以及特高壓三大投資領域的投資規模預計為1.42萬億,在總投資規模中占比高達65%,若是考慮到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對各產業的增質提效,以及對綠色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新基建中綠色成分的占比應該更高。


歐盟:2020年11月10日,歐盟委員會就總額為7500億歐元的“歐盟下一代”復蘇計劃和2021-2027年1.074萬億歐元的強化版中期預算(共約1.8萬億歐元)提案達成協議,以幫助整個歐盟地區在疫情后實現綠色化和數字化復蘇。該提案首次提出是在2020年5月,當時歐盟官員表示這一攬子復蘇計劃中25%的資金將用于氣候友好型領域,而在此次達成協議的最新版方案中,歐盟明確將用于應對氣候變化資金的比例提高到了30%,這是有史以來歐盟預算中氣候資金的最高比例,同時該復蘇計劃還特別關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性別平等。此外,在這1.8億歐元一攬子計劃中,超過50%的資金將通過以下三個方面來支持歐盟的現代化:通過“歐洲地平線”(Horizon Europe)計劃支持科研與創新;通過公正過渡基金和數字歐洲計劃支持公平的氣候和數字轉型通過設施恢復與復原計劃(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歐盟民事保護機制(rescEU)和一項新的健康計劃(EU4Health)來提升歐盟的預防、恢復能力與韌性。


德國:2020年6月3日,德國政府通過了規模達1300億歐元的一攬子經濟復蘇計劃(2020-2021年),包括降稅、5G建設、行業扶持、居民補貼等措施。其中,500億歐元被命名為“未來方案”(future package),聚焦于“氣候轉型”和“數字化轉型”,將用于推動電動汽車、量子計劃和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中,其中涉及應對氣候變化的多項舉措包括電動交通、氫能、鐵路交通和建筑等領域,如德國將把每輛電動汽車的補貼增加一倍至6000歐元,對插電式和混合動力車的補貼總計達22億歐元,有效期到2021年12月;投資25億歐元用于充電設施和電動交通、電動電池的研發;車輛稅將更關注乘用車的二氧化碳排放,以扶持低排放和零排放車輛;同時還將為汽車行業注入20億歐元,將工廠升級為電動汽車產線。6月10日,德國政府通過國家氫能源戰略,旨在支持“綠色氫能”擴大市場,為支持這一戰略,德國政府將在現有基礎上再投入70億歐元用于氫能源市場推廣,另外20億歐元用于相關國際合作。


法國:2020年9月,法國宣布了一項1000億歐元的經濟刺激計劃,以從COVID-19疫情造成的破壞中恢復經濟,在該項經濟復蘇計劃中,300億歐元將用于環境友好型能源。根據法國的經濟刺激計劃,在氫能源方面,政府將投資20億歐元以擴大綠色氫能行業,從而在205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這筆資金將用于協助公司執行與氫能解決方案相關的項目,并推動氫能行業的發展;節能建筑領域,政府將投資60億歐元,其中40億歐元用以資助公共建筑的能源系統升級,從而減少該國的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20億歐元用于在未來兩年法國私人建筑的能源系統升級;在工業節能方面,法國將為工業部門的脫碳撥款12億歐元,工業排放占法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近20%,此項投資將用于支持工業行業對節能設備的使用和投資;在綠色基礎設施方面,法國政府將為國內綠色基礎設施和交通項目提供12億歐元資金,用于開發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交通項目和公共交通服務。


英國:英國政府于2020年7月發布了300億英鎊的經濟復蘇計劃,其中30億英鎊專用于氣候行動。該計劃包括:將提供超過20億英鎊的資金支持房主和房東在2020-2021年提高房屋的能源效率,以滿足英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雄心,這筆資金可以提供超過10萬個綠色工作機會;為了實現公共部門的脫碳計劃-清潔增長戰略目標,即到2032年將公共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一半,英國將在2021年向公共部門投資10億英鎊,以資助能源效率和低碳熱能升級;向綠色就業挑戰基金投資4000萬英鎊,用于環境慈善機構和公共機構在英國創造和保護5000個工作崗位;將提供1億英鎊的新資金用于研究和開發直接空氣捕獲技術,這是一種新的清潔技術,可以從空氣中捕獲二氧化碳;支持汽車轉型基金,基于去年宣布的高達10億英鎊的開發和嵌入下一代尖端汽車技術的額外資金,政府將立即撥款1000萬英鎊用于第一輪創新研發項目,以擴大電池、發動機、電子和燃料電池等最新技術的生產規模。


韓國:2020年7月14日,韓國總統文在寅宣布了一項總額達160萬億韓元(約1300億美元;包括私人和地方政府支出)的“新政”。其中包含一項金額達42.7萬億韓元(約350億美元)的“綠色新政”,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和低碳基礎設施,具體包括到2025年太陽能和風力發電裝機量從2019年的127億千瓦增加到427億千瓦,并將在22.5萬座公共建筑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到2025年,有113萬輛電動汽車和20萬輛氫能汽車上路,并將建設1.5萬個快速充電站、3萬個標準充電站和約450個氫燃料補給裝置等。


美國:美國盡管尚未明確提出綠色復蘇計劃,但剛在11月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獲勝的拜登此前已闡述了其新冠疫情后的經濟復蘇計劃,該計劃主要包括四大支柱,其中第二大支柱關注提升經濟在長期的韌性,強調通過發展清潔能源和可持續基礎設施等措施為應對氣候危機做好準備。同時,拜登還提出了“綠色新政”作為其應對氣候挑戰的關鍵框架,同時也稱為“清潔能源革命與環境正義計劃”,涉及到能源轉型與環境保護的各個方面,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具體計劃與措施:一是確保美國在2050年之前實現100%的清潔能源經濟和凈零排放,其中包括對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目標進行立法,在未來十年對能源和氣候領域的研究與創新提供4000億美元投資,在整個經濟中部署清潔技術等;二是建設一個更加強大和更具韌性的國家,拜登上任后將立即推動對智能基礎設施的投資,以確保建筑、水、交通和能源基礎設施能夠抵御氣候變化的影響;三是團結世界其他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威脅,拜登此前已承諾在上任第一天就會簽署行政令宣布美國重返《巴黎協定》;四是堅決反對污染者濫用權力而使得低收入社區受到更大的環境危害,拜登政府將提出解決環境不公平問題的解決方案;五是履行幫助受能源轉型影響的所有工人和社區的義務。[6]


3、全球綠色金融市場持續擴張


(1)綠色信貸市場


國際上采用綠色信貸黃金標準——《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日漸增多。截至2020年12月1日,全球共有37個國家的113家金融機構宣布采用赤道原則[7],包括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荷蘭銀行、匯豐銀行等國際銀行,以及興業銀行、江蘇銀行、湖州銀行、重慶農商行、綿陽市商業銀行和貴州銀行六家中國商業銀行。《赤道原則》第四版(EP4)經過兩年討論、更新與修訂,于2019年11月底完成發布,并原定于2020年7月1日生效,但考慮到2020年疫情的影響,為金融機構提供了3個月的緩沖期,2020年10月1日,EP4已正式完全生效。


簽署聯合國《負責任銀行原則》的銀行已增加至199家。《負責任銀行原則》是聯合國環境署金融倡議組織(UNEP FI)針對資產管理者、保險承保人制定《負責任投資原則》、《可持續保險原則》后,為銀行構建可持續發展體系提供的一致性框架,簽署銀行承諾其業務戰略與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目標及《巴黎協定》保持一致。2019年9月22日,聯合國《負責任銀行原則》正式發布,首批簽署機構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三家中資銀行在內的全球132家銀行。截至2020年12月1日,簽署聯合國《負責任銀行原則》的銀行已增加至199家,新增簽署銀行包括中國的九江銀行[8]


(2)可持續發展債券市場


2020年可持續發展債券市場發展勢頭迅猛。根據氣候債券倡議組織(CBI)發布的《全球可持續債務市場狀況(2020H1)》報告,過去全球可持續債務市場一直由綠色債券為主導,但近年來其他主題如可持續發展債券、社會債券、抗疫債券等無論從發行數量還是發行規模上占比都在迅速提升。特別是2020年以來,受新冠疫情影響,整個可持續發展類債券市場發展勢頭迅猛,并且其中除綠色以外的其他主題債券發行規模占比大幅提升。2020年上半年,整個可持續發展類債券市場發行規模超過2500億美元,已占到了2019年全年發行規模(3410億美元)的73.3%,其中,2020年上半年新出現的抗疫主題債券發行規模僅次于綠色債券,綠色以外主題債券合計發行規模已經超過了綠色債券(見圖表3)。

全球綠色債券市場開始回暖。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響,全球綠色債券市場發行數量迅速減少,發行規模遠不及2019年發行規模的一半,但從9月開始,全球綠色債券市場開始有回暖跡象,9月單月發行規模刷新歷史記錄,并在今年2月之后首次同比實現增長。根據CBI發布的數據[9],截至2020年9月末,全球符合氣候債券倡議組織標準的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達到9480億美元,2020年以來發行規模累計達到1650億美元,其中,2020年9月發行規模為322億美元,同比增長了12%,環比增長了132%,刷新了月度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的記錄。


(3)可持續投資市場


責任投資原則簽署機構逐年增加。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是一個致力于了解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的投資影響,并支持其投資簽署方將這些因素納入其投資和決策的國際網絡。截至2020年11月末,全球PRI簽署機構已增加至3516家[10],這些機構所管理的資產規模已超過100萬億美元[11],其中,中國香港有56家機構簽署PRI,中國大陸有51家機構簽署PRI,包括39家資產管理機構、10家服務商和2家資產所有者。

新冠疫情后全球投資者對ESG投資的熱情提升,晨星公司(Morningstar)發布的數據顯示,在Covid-19危機之后歐洲投資者對ESG投資的興趣日益提升,2020年第二季度,流入可持續(ESG)基金的資金規模強勢反彈,比第一季度增加了一倍多,達到546億歐元[12]。在歐洲,將ESG標準納入證券篩選關鍵步驟的基金數量已從3月底的2584只躍升至6月末的2703只,此外,資產管理公司正在“綠化”他們的產品,在2020年第二季度中,有40只傳統基金轉變為了可持續基金[13]


二、中國綠色發展


1、“十四五”規劃與2035年遠景目標


2020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14],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遠景目標,同時提出到2035年,我國“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意味著“綠色”將貫穿經濟發展全局的各個領域,而在該《建議》中,“綠色”貫穿全文,除了綠色發展章節外,在其他各領域也均體現出綠色發展理念。同時,如果將《建議》中的綠色發展內容對應到發改委《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會發現《建議》內容也涉及到了各大綠色產業(見圖表7)。


2、“十四五”規劃綠色發展四大方向


聚焦到綠色發展領域,“十四五”期間我國的主要目標為:“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根據《建議》對“十四五”期間“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具體部署,我國綠色發展將主要聚焦四大方向: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1)綠色低碳發展


1)綠色低碳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重要性提升


綠色低碳發展重要性提升。在“十三五”期間,我國綠色發展的最主要目標為“改善生態環境”,而根據“十四五”規劃建議中的總結,我國在“十三五”時期“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因此到了“十四五”時期,我國綠色發展的重點將從改善生態環境轉向生產生活的全面綠色轉型,綠色低碳發展與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明顯提升。


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將加速我國低碳轉型步伐。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講話中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我國首次明確提出碳中和目標,同時也提高了2015年承諾的在2030年左右實現碳達峰的目標。這樣一個具有雄心的目標體現了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負責任大國作用和大國擔當,同時強化的氣候目標也意味著我國整個社會經濟體系都需要發生根本性的轉變,未來預計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將會通過專項規劃在地區、行業等層面進行分解,“十四五”規劃建議中也提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2)綠色低碳發展重點領域


我國要實現2060年碳中和的目標,也就意味著到2060年,我國經濟社會活動需要實現凈零排放,這將涉及兩個方面:一是繼續加大力度減少人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二是針對無法減少的碳排放,通過負排放技術等進行移除。


在減少碳排放方面,能源、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主要排放來源經濟部門將是我國實現長期碳中和目標的關鍵。首先,是能源系統的低碳化。能源部門是二氧化碳排放的直接來源,因此,能源部門的脫碳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能源系統的低碳化發展主要涉及到四個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等。2019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非化石能源占比為15.3%,而根據相關學者的估算[15],我國要實現碳中和目標,一次能源消費中非化石能源占比需要超過85%,非化石電力在總電量中占比要超過90%。如果2060年要實現碳中和目標,且我國的電力需求增至目前的三倍以上,則在未來40年里,平均每年的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預計將達到2億千瓦以上,為可再生能源行業帶來強勁驅動力[16]二是智能電網與儲能技術的發展,智能電網與儲能技術是大規模提升可再生能源接納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的關鍵,是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三是氫能源等除電力以外的二次清潔能源的發展,化石燃料由于其特殊的化學和物理特性,在部分能源、工業等領域很難被電力取代,因此一些新型的清潔燃料開始受到重視。其中,氫能具有來源廣、燃燒值高、零碳排等優勢,已經成為全球最具發展潛力的清潔能源,目前已有眾多國家將氫能作為戰略性能源發展。四是能源行業碳捕獲與封存技術的發展。 


其次,是工業部門的低碳化。近些年來我國工業部門在減排方面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但要實現長期的碳中和目標,工業部門消耗能源和生產產品的方式仍然需要作出重要改變:一是通過提高能效、加快電氣化進程來減少能源相關的工業排放,其中,通過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等方式優化能源利用方式與生產過程可以有效提高工業能效、減少排放,而工業熱能的電氣化(可再生能源電力)則是工業部門實現減排目標的一個重要方向。二是創新低碳工藝來減少工業過程中的碳排放,工業過程碳排放是材料化學轉化的固有結果,比如水泥生產過程的碳排放,針對此類減排可以通過創新替代的低碳工藝技術來實現。三是通過工業碳捕獲與封存或利用(CCS和CCU)技術的應用實現凈零排放。四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升原材料回收利用率,縮短工業工藝流程。


第三,是建筑行業的低碳化。建筑是能源消耗的重要載體,在我國,建筑行業碳排放占到了近五分之一的比例。建筑行業的低碳化發展需要加快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發展,一方面新建建筑需要符合綠色建筑標準,另一方面老舊小區的綠色化改造也是建筑行業低碳發展的方面,國務院參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副部長仇保興在2019年7月表示,老舊小區的綠色化改造預計能產生約15萬億元新投資需求,可能成為“鐵公基”之外,未來重要的新投資領域。2020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聯合印發的《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為我國建筑行業未來的低碳化發展指明了方向,該方案指出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的目標為,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綠色建材應用進一步擴大。


最后,是交通運輸行業的低碳化。交運行業的低碳化發展涉及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車、電池與相關基礎設施的發展,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經歷了爆發式的增長,我國已經成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盡管如此,我國人均汽車保有量仍然處于較低水平,僅約為美國的五分之一,未來新能源汽車產業仍然有巨大發展空間。2020年11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明確提出了到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的目標。同時,與之相關的動力電池產業、以及配套基礎設施(如充電樁)建設則是新能源汽車普及的基礎。二是零碳替代燃料的利用,從長遠來看,未來的零排放或低排放交通工具可能均會具備多種燃料解決方案,以適用于不同的運輸模式,電力和氫將會是主要的零碳能源,而對于那些由于能源密度要求或技術成本而無法使用零排放車輛的運輸模式,可以在傳統的汽車發動機上使用碳中性燃料(即高級生物燃料、生物甲烷以及電子燃料等)。三是通過數字技術提升整體運輸效率,除了車輛和燃料之外,通過數字化技術部署智能運輸系統、優化運輸模式,也可以大幅提升運輸效率而減少排放。


在負排放方面,為了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需要采取一些負排放措施與技術,比如植被恢復、大氣二氧化碳捕捉等,來抵消無法減少的碳排放。二氧化碳負排放可以通過加強自然碳匯、采用碳捕獲與封存(CCS)等技術手段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來實現。加強自然碳匯主要是指通過植樹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復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從而實現負排放的過程。除了自然碳匯外,其他負排放措施還包括生物質能-碳捕獲和封存(BECCS)、直接空氣碳捕獲和封存(DACCS)技術、生物炭、增強風化、海洋堿化和海洋施肥等。目前絕大部分的負排放技術都處于發展初期階段,成本較高,有效性也尚待驗證。其中,BECCS通常與植樹造林一起被視為可以永久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以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兩種主要方式,而其他的生物炭、增強風化、海洋堿化和海洋施肥等負排放方式,在吸收和儲存二氧化碳的潛力、有效性和可擴展性方面仍然存在不確定性,并且成本也相對較高,尚需進一步的研究和大規模實地試驗。


(2)改善環境質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出:“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污染防治攻堅戰成為了“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到的兩大攻堅戰之一。


“十四五”期間我國將更加突出“三個治污”。2020年11月,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在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明確指出,“十四五”期間要更加突出“三個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在“十四五”規劃建議中也分別對“三個治污”進行了部署:一是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建議》提出“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二是水污染治理方面,《建議》提出“治理城鄉生活環境,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三是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建議》提出“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此外,《建議》也提出要重視新污染物治理。


在制度安排方面,“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積極參與和引領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保國際合作。”其中,在環保督察方面,隨著我國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未來預計溫室氣體排放指標也將納入環保督察。


(3)生態保護


在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定性方面,“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強外來物種管控。強化河湖長制,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行林長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加強黑土地保護,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


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要性提升。新冠疫情的爆發讓生物多樣性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受到高度重視,OECD在2020年9月發布的一份報告中表示[18]生物多樣性的喪失是新發傳染病的主要驅動因素,各國必須將生物多樣性保護因素納入對新冠疫情的應對措施及經濟復蘇計劃中。在我國,近年來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視程度也在日益增強,特別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落地中國云南省昆明市后(將于2021年5月舉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地位得到了空前提升。2020年5月20日,在北京舉行的“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上,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存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基礎……大力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扎實做好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9月30日,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峰會上通過視頻發表重要講話:“……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生態興則文明興。要站在對人類文明負責的高度,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路,促進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協調統一,共建繁榮、清潔、美麗的世界……”。


(4)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在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方面,水資源的節約與高效利用將是重點之一。“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此外,在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也都提到了水資源的節約與高效利用,如在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部分,提出要“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御能力”;在拓展投資空間部分,提出“實施川藏鐵路、西部陸海新通道、國家水網、…… 、重大引調水、……等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建設”;在確保國家經濟安全部分,提出“維護水利、電力、供水、油氣、交通、通信、網絡、金融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提高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水平。”2020年11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了解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江都水利樞紐建設運行情況時強調:南水北調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北方地區用水困難問題,但總的來講,我國在水資源分布上仍然是北缺南豐。要把實施南水北調工程同北方地區節水緊密結合起來,以水定城、以水定業,注意節約用水,不能一邊加大調水、一邊隨意浪費水。


此外,“十四五”規劃建議中國土空間規劃約束加強,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生態價值實現機制將會加快探索。“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加強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2020年11月27日,國家發改委已開始對《生態保護補償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19]。同時,“十四五”規劃建議在優化國土空間布局方面,強調了“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各地比較優勢,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格局,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在推動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方面,提出“健全區域戰略統籌、市場一體化發展、區域合作互助、區際利益補償等機制,更好促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共同發展。”未來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生態價值實現機制將會加快探索。


3、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穩步發展


(1)綠色信貸保持較快增長


根據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貸款投向報告,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11.55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6.3%,同比增長了17.3%,同比增速比同期各項貸款增速高4.3個百分點。其中單位綠色貸款余額11.51萬億元,占同期企事業單位貸款的10.5%。分用途看,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產業貸款和清潔能源產業貸款余額分別占比為48.1%和26.7%。分行業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綠色貸款余額3.52萬億元,比年初增長9.9%;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綠色貸款余額3.33萬億元,比年初增長10.3%。


(2)綠色債券發行放緩


根據Wind綠色債券概念板塊統計,截至2020年11月末,我國境內市場貼標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為11315.34億元,存量規模8689.18億元。2020年以來,受新冠疫情影響,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發行明顯放緩,其中,2020年1~11月發行規模為2070.79億元,較2019年同期(2612.36億元)減少20.7%。從季度發行規模來看(見圖表11),2020年除了第一季度發行規模略高于2019年以外,從第二季度其都明顯低于2019年。但是,如果除去綠色金融債券,我國綠色非金融債券發行已開始回暖,第四季度截至11月末發行規模已同比轉正(見圖表12),而自2019年以來,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結構已經開始發生轉變,非金融債券發行占比超過金融債券,2020年綠色非金融債券發行規模占比已達86%,比2019年還要高13個百分點。

中資機構落地藍色債券。藍色債券專注于支持海洋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領域,是一種新型的可持續藍色經濟發展融資工具[20]作為一種新型可持續藍色經濟發展融資方式,全球已經發行了幾只藍色債券。2020年,中資機構也實現了藍色債券的落地。2020年9月,中國銀行發行中資及全球商業機構首只藍色債券。該藍色債券包括3年期5億美元和2年期30億元人民幣兩個品種,分別由中行巴黎分行和中國澳門分行發行,募集資金用于支持中行已投放及未來將投放的海洋相關污水處理項目及海上風電項目等,項目主要位于中國、英國及法國[21]。2020年10月30日,興業銀行中國香港分行在國際資本市場上成功發行三年期美元固定利率藍色債券,共募集資金4.5億美元,實現了中資股份制銀行首單境外藍色(海洋和水資源保護)債券發行[22]。2020年11月4日,由興業銀行獨立主承銷的青島水務集團2020年度第一期綠色中期票據(藍色債券)成功發行,發行規模3億元,期限3年,募集資金用于海水淡化項目建設,成為我國境內首單藍色債券,也是全球非金融企業發行的首單藍色債券[23]


(3)可持續投資日漸豐富


綠色公募基金方面,根據財新數據[24],截至2020年9月底,國內有近三分之一的公募基金管理人關注并參與權益類ESG公募基金投資,累計資產管理規模超過1230億元,接近去年同期管理規模的兩倍。此外,根據中國責任投資論壇和商道融綠共同發布的《中國責任投資年度報告2020》[25],2020年,商業銀行的ESG理財成為了另一種非常重要的ESG投資類型,截止目前,已有十家商業銀行發行了47只ESG主題的理財產品,保守的估計超過了230億元人民幣。

綠色私募基金方面,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示的私募基金,按關鍵詞檢索結果,截至2020年12月2日,我國綠色私募基金設立數量合計697只,其中冠名綠色、環保、新能源、節能、循環經濟、低碳和防疫的基金分別為105、156、360、44、16、8和4只。2020年以來新設立的基金數量為64只,是2019年全年新設立只數的84%。可以看到,2017年4季度以來,綠色私募基金設立數量有明顯的減少,這主要與2017年以來,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嚴監管加強了對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的規范,以及特別是《資管新規》的出臺,限制了金融機構投資于產業基金緊密相關。

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成立。2020年7月15日,由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發起設立的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在上海市揭牌運營,首期募資規模為885億元。其中,財政部和長江沿線11個省市出資286億元,各大金融機構出資575億元,部分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出資24億元,充分體現了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特色。基金將重點投資污染治理、生態修復和國土空間綠化、能源資源節約利用、綠色交通和清潔能源等領域[27]


保險業積極參與綠色投資。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保險機構積極參與綠色可持續投資,2018年6月,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發布《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綠色投資倡議書》,引導和倡導各保險機構發揮金融服務供給側改革的積極作用,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推動建立保險資金綠色投資新體系。根據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20年9月底,保險資金實體投資項目中涉及綠色產業的債權投資計劃登記(注冊)規模達9646.65億元。其中直接投向的重點領域包括:交通2905.22億元、能源2757.38億元、水利688.04億元、市政521.17億元等。保險資金還以股權投資計劃、私募股權基金、股權直接投資等形式進行綠色投資,如投資環保類、新能源類企業股權等[28]


三、綠色金融展望


1、氣候投融資日益成為綠色金融重要領域


(1)氣候投融資首份頂層設計文件出臺


2020年10月21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這是氣候投融資領域的首份政策文件,明確了氣候投融資的定義與支持范圍,對氣候投融資作出頂層設計,引導資金、人才、技術等各類要素資源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該文件的出臺對于指導和推動氣候投融資工作,助力實現新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指導意見》重點提出了政策體系、標準體系、資金引入、地方實踐和國際合作等五大方面15項舉措[29]一是加快構建氣候投融資政策體系,強調強化環境經濟政策引導、強化金融政策支持和強化各類政策協同;二是逐步完善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強調統籌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制訂氣候項目標準、完善氣候信息披露標準和建立氣候績效評價標準;三是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強調激發社會資本的動力和活力、充分發揮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和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四是引導和支持氣候投融資地方實踐,強調開展氣候投融資地方試點、營造有利的地方政策環境和鼓勵地方開展模式和工具創新;五是深化氣候投融資國際合作,強調推動雙邊和多邊的氣候投融資務實合作和有效防范和化解氣候風險。


(2)官方統計制度出臺促進氣候投融資發展


氣候融資占比呈現逐漸上升的趨勢。之前我國由于沒有氣候投融資的標準和統計制度,我們將21家主要銀行綠色信貸余額統計表中對二氧化碳減排具有明顯貢獻的綠色信貸項目認定為氣候投融資支持的相關項目。將氣候投融資信貸工具規模定義為“對二氧化碳減排量具有明顯貢獻的綠色信貸項目+綠色信貸戰略新興產業制造端貸款”,同時,篩選大項目下的對于二氧化碳減排量的明顯貢獻的細分子項目,從而形成各個大項目的不同權重。根據此測算方法,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氣候投融資信貸工具余額占綠色信貸余額的比例持續增加,大約從66%增加至70%左右。其中2017年6月氣候投融資信貸余額為5.7萬億元,占全部綠色信貸余額的69.5%,假設2019年氣候投融資信貸工具規模占綠色信貸余額的比例保持在70%,預計2019年氣候投融資信貸余額將超過7萬億元。從投放領域來看,氣候投融資的信貸余額主要投向綠色交通運輸項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項目、新能源制造端、工業節能節水環保項目。

官方統計制度的出臺,進一步促進和規范氣候投融資發展。2020年中國銀行保險監督委員會下發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綠色融資統計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增加了氣候融資統計,并包括了氣候變化減緩融資和氣候變化適應融資。此次銀保監會專門開始對氣候融資進行統計,充分說明了我國監管機構對氣候變化的重視,應對氣候變化是國際可持續發展最為關心的領域之一,我國也有自主貢獻的碳達峰目標,監管機構與國家大的政策和目標保持著高度的一致。此次將綠色產業和項目中與對應氣候變化最為相關的領域標注出來,進行專門的統計,實現了我國氣候融資的官方統計。


(3)全國碳市場建設將加速,碳金融空間被逐漸打開


碳中和目標將增加碳市場的供給和需求,從而增加碳市場的有效規模,而碳市場反過來又可以激勵企業和居民碳中和的行動[30],因此隨著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我國全國碳市場的建設進程也將加速。近日,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吹風會上表示:“十四五”期間中國的碳市場將加快建設,目前發電行業已經做好了相關準備,鋼鐵、水泥、化工、電解鋁、造紙等行業前期已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工作,下一步將考慮加快納入[31]。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正加速推進,2017年全國碳市場建設正式啟動,2019年,相繼出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碳排放權交易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2020年11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公開征求意見;11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關于公開征求《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征求意見稿),相關制度及基礎設施系統建設正穩步推進。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啟動、發展和不斷完善是形成碳價格信號的基礎,而碳價格有助于碳金融空間打開。2020年10月《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明確,支持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機構及資本積極開發與碳排放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序探索運營碳期貨等衍生產品和業務,并提出探索設立以碳減排量為項目效益量化標準的市場化碳金融投資基金,鼓勵企業和機構在投資活動中充分考量未來市場碳價格帶來的影響。未來隨著碳市場的逐步發展與成熟,覆蓋范圍與交易品種也將逐步擴大,特別是具有價格發現功能的碳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或將迎來快速發展,這也將進一步增加我國碳市場的活躍度、促進碳市場的良性發展,而與之相關的碳金融業務空間也將逐漸被打開。


(4)金融業務支持的行業結構面臨調整


進一步深化信貸結構的調整,加強對綠色產業的支持,擴大綠色融資業務規模。2011年到2017年間,我國銀行業貸款結構已經發生了轉變,每年的新增貸款中,投向采礦業、制造業、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規模占比均有所下降,而這幾個行業的碳排放強度均相對較大;同時,投向碳排放強度相對較小的金融、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房地產業、以及其他服務業的新增貸款規模占比有所上升。隨著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我國經濟產業結構轉型也將進一步深化,銀行的信貸業務也需要進一步向低碳產業傾斜,加強對綠色產業的支持。與此同時,在強化的減排目標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車、碳捕獲與封存(CCS/BECCS)等綠色產業發展潛力巨大,也將為金融機構帶來綠色金融新的發展機遇。 


2、氣候環境風險管理不斷加強


(1)氣候風險加劇


1)三大氣候風險對金融機構產生影響


金融機構未來越來越受到氣候相關風險的影響。總結來看,氣候相關風險主要分為物理風險、轉型風險和責任風險三類,其中以轉型風險和物理風險為主,這三類風險對金融機構將產生越來越大影響。如轉型風險,即快速低碳轉型可能帶來的不確定性所導致的金融風險,包括政策變化、技術突破或限制、以及市場偏好和社會規范的轉變等。轉型風險更多體現在金融機構的資產方面。如果金融機構向業務模式不符合低碳排放經濟學的公司提供貸款,那么他們可能會蒙受損失。如由于政策行動、技術變革以及消費者和投資者對應對氣候變化政策的支持,大量化石能源燃料儲備面臨擱淺風險,化石燃料公司可能會面臨收益下降、業務中斷、融資成本上升的局面。


化石燃料可能成為擱淺資產的風險在加大。首先,各國不斷出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抑制傳統化石能源如煤炭、煤電的政策,對傳統能源包括煤電的需求將下降,同時由于碳價上升導致煤電的成本將上升。其次,由于新能源技術不斷發展與創新,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發電成本大幅度下降,逐漸進入平價時代,甚至發電成本會低于煤電,這對煤電企業的定價能力和盈利能力都會造成巨大沖擊。最后,由于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和路線圖的逐步實施,最為高碳行業的煤電,評級機構和投資機構對煤電企業的評級下調可能使得煤電企業融資成本的上升,將逐漸失去金融機構對其的支持,英國經濟咨詢機構Vivid Economics針對股票的轉型風險模型顯示,若要實現2℃溫升控制目標,轉型措施將使煤礦企業的估值減值80%以上。多種因素綜合起來使得煤電成為擱淺資產的風險大幅上升。為實現在2050年前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以內的目標,現有35%的全球石油儲備、52%的天然氣儲備、88%的煤炭儲備將成為“擱淺資產”,預計僅能源行業就將損失1-4萬億美元(Breeden,2019)。清華大學綠色金融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結果顯示,在碳價上升和新能源價格下降等多重沖擊之下,煤電公司對銀行貸款的違約率會在10年內由3%攀升至20%以上。


2)氣候風險成為金融不穩定的重要來源


近幾年來,氣候變化對金融系統具有潛在破壞性影響的觀點已被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及監管者所接受,因此,氣候風險管理越來越成為金融系統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絡(NGFS)2019年4月發布的報告,氣候變化已經成為金融風險的來源,有可能影響金融體系穩定,且具有影響范圍廣、可預見性、不可逆性和短期路徑依賴等特性[32]。極端天氣事件、自然災害、未能調整和減緩氣候變化等自然環境風險及轉型風險,是導致企業財務損失的潛在因素,會造成市場波動加劇和金融部門不穩定。氣候變化所導致的經濟和金融體系結構性改變,也是金融風險的重要來源之一,所造成的環境風險與金融風險兩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對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產生“長期性、結構性、全局性”的影響, 可能將觸發系統性金融危機。


正是由于氣候風險的這些特征,國際清算銀行(BIS)在2020年1月發布了一本書,名為《綠天鵝》,警告氣候變化可能導致“綠天鵝”事件,從而引起下一次系統性金融危機。所謂“綠天鵝”,又稱“氣候黑天鵝”,具有典型黑天鵝的許多特征,指代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事件可能引起的金融風險,但同時BIS還指出,綠天鵝與黑天鵝在三個方面是不同的,首先是綠天鵝的可預見性,其次是氣候災難比大多數系統性金融危機更為嚴重,第三是與黑天鵝相比,氣候變化的復雜性更高:與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相關的復雜連鎖反應和級聯效應可能產生根本不可預測的環境、地緣政治、社會和經濟動蕩。這意味著綠天鵝可能比黑天鵝更破壞力更強。


(2)環境和社會風險挑戰加大


國際銀行業首先在大型項目融資中遭遇環境和社會風險挑戰。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成為國際社會廣泛共識的背景下,金融行業具有特殊及重要的角色和位置,隨著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僅僅開發性金融機構關注可持續發展是不夠的,越來越多的大型項目的融資都來自私人資本,而多家知名金融機構因為支持了一些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環境和社會重大影響的項目,在NGO組織的責問和抗議中成為眾矢之的,給金融機構的經濟利益和機構聲譽都帶來重大損失。


中資銀行在“走出去”中遭遇環境和社會風險挑戰。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海外投資項目環境和社會風險加劇,隨著中國不斷鼓勵企業開展“一帶一路”和“走出去”業務,一些欠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高環境風險項目造成負面環境影響,引起的投資目的地民眾和政府的不滿,威脅到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由于對當地社區的文化、信仰、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需求缺乏充分了解,有大量企業被片面地描述為“生態破壞者”、“資源掠奪者”,環境與社會風險向金融風險傳導概率不斷加大。例如,2017年,印尼保育組織致函中國綠發會反映,由中國某銀行和浙富控股公司資助、中國水電實施的蘇門答臘島建設巴丹圖魯水電站項目,對當地的瀕危物種打巴奴里紅毛猩猩產生嚴重威脅,該組織提出了嚴肅抗議[34]


我國金融業面臨的環境和社會風險日益顯現。如環境公益訴訟大幅增加給銀行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帶來壓力。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環保要求的提高以及民眾環保意識的覺醒,環境訴訟日益增加,金融機構來自政府機構和NGO組織的壓力越來越大,2018年全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民事及行政公益訴訟113,160件,其中涉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案件達59,312件,超過50%[35]部分行業的環境和社會風險顯著加大對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將造成沖擊。根據商道融綠的相關統計,自2012年到2019年3月,共有102家上市公司發生了超過188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超過1000人;2019年3月位于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鎮的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嚴重的安全與環境社會影響導致整個化工園區關閉。后江蘇、山東福建浙江、廣東、天津等省市都相繼提出開展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壓縮等工作[36]。化工園區的壓縮意味著高環境和社會風險的企業關停、金融機構眼中的優質客戶上市公司頻發的環境、安全事故和社會事件,都將對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造成沖擊,金融機構急需高度關注來自企業的環境和社會風險顯著加大帶來的信用風險的沖擊。生物多樣性風險將成為環境風險的一個方面。隨著國內外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支持大型項目的融資過程中,面臨著越來越高的生物多樣性等環境和社會風險[37]


(3)金融機構將不斷加強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


為應對氣候和環境風險,加強氣候環境風險管理成為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金融機構將日益降低高碳資產配置,逐漸對化石燃料項目進行融資限制,持續加強氣候環境風險管理,將氣候環境風險管理納入機構的商業戰略和商業決策,逐步建立氣候環境風險管理相關的政策、制度和流程,開展氣候環境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


1)降低高碳資產配置,逐漸對化石燃料的融資進行限制


化石燃料可能成為擱淺資產的風險促使國際銀行業對煤炭開采和煤電領域的融資限制不斷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氣候變化的重要參與者,一方面,有責任減輕氣候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由于煤電等資產可能成為擱淺資產的風險,使得銀行對煤炭開采和電力領域的融資限制不斷加強。根據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2019年發布的報告,全球已有超過100家主要金融機構逐漸開始撤離動力煤領域,并制定了正式的動力煤開采以及燃煤電廠限制政策,這些金融機構包括公共開發銀行、國家發展金融機構、出口信貸機構、私人銀行和保險公司,囊括了前40大全球性銀行和20家全球主要保險機構中的40%。


《2020銀行業氣候變化化石燃料融資報告》調查顯示,被調查的銀行中有超過70%的銀行有限制煤炭融資的政策,越來越多的銀行也開始限制對部分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融資,特別是針對油砂和北極地區的石油和天然氣。總體來看,2016-2019年間,前30名煤礦企業的融資額下降了6%,前30名煤電公司的融資額縮水了13%。預計隨著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將因氣候變化逐漸對化石燃料的融資加以限制,從只針對煤炭項目的限制性政策,然后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增加煤電領域的融資限制,并進一步增加對石油和天然氣的限制,以及其他高耗能行業和對化石能源高度依賴行業的限制。


2)持續加強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


隨著金融監管機構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日益關注,以及金融機構對氣候風險認識的逐漸加強,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


近期歐洲央行與歐盟成員國國家主管部門共同起草了《氣候環境風險指南(草案稿)》(簡稱《指南》),《指南》對歐洲銀行體系應對氣候環境風險提出更高要求,希望通過《指南》引導商業銀行實現如下預期目標:一是在進行戰略和商業決策時,銀行應了解氣候環境風險對銀行自身商業環境產生的短期、中期和長期影響。二是在制定和實施商業戰略時,銀行應整合氣候環境風險并將其納入決策函數。三是在制定整體業務戰略、商業目標和風險管理框架時,銀行應能有效管理氣候環境相關風險。四是明確將氣候環境相關風險納入銀行自身風險偏好框架。五是在銀行組織結構內部,應按照“三道防線”模式分配與氣候環境相關風險的管理責任。六是銀行應報告其與氣候環境相關風險敞口的綜合風險數據,為監管部門決策提供依據。七是銀行應將氣候環境風險作為既定風險類別的驅動因素納入其已有風險管理框架,并在足夠長的時間維度內進行管理和監測,定期審查其安排,在確保資本充足性的整個過程中識別和量化此類風險。八是為加強信貸風險管理,銀行在開展授信業務整個流程中應考慮氣候環境風險,并對其投資組合中的相關風險加強監測。九是銀行應考慮氣候相關事件如何對自身業務連續性產生不利影響,在多大程度可能增加聲譽或責任風險。十是鼓勵銀行持續監測氣候環境因素對其當前市場風險狀況和未來投資的影響,并制訂包含氣候環境風險的壓力測試方案。十一是對出現實質性氣候環境風險的銀行,應能對比、評估在基準和不利情景下將氣候環境風險因素納入壓力測試的適宜性問題。十二是銀行應評估實質性氣候環境風險是否會導致銀行自身出現現金凈流出或流動性緩沖消耗等問題,并將氣候環境風險因素納入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流動性緩沖校準決策的考慮范疇。十三是為滿足信息披露監管要求,銀行至少應按歐盟委員會《非財務報告準則:氣候相關信息報告增刊》有關規定,發布與氣候環境風險相關的重要信息和關鍵指標[38]


2020年1月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強化環境、社會、治理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2012年原中國銀監會發布的《綠色信貸指引》把綠色信貸的內涵主要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銀行發揮資源配置的功能,將信貸資金重點投放到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生態經濟等領域,促進綠色產業、綠色經濟的發展;二是銀行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建立起全面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在向客戶提供金融融資等服務時,評價、識別企業和項目潛在的環境與社會風險;三是銀行積極制定政策,提升自身環境和社會表現,從而實現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第一個方面已經取得了矚目的成績,在各類綠色融資中,綠色信貸一直占據主導地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綠色產業、綠色經濟的發展。接下來,銀行業金融機構日益關注第二個方面的內涵,《指導意見》也將加強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提升至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的首位,并要求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目前隨著我國社會的進步,人們對環境保護、社會責任等問題越來越重視,同時國家環保等方面的監管也日趨嚴格,企業環境、社會與治理(ESG)風險逐步凸顯。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是防范授信企業ESG風險顯著加大帶來的信用風險沖擊的有效手段。此外,隨著民眾環保、社會責任意識的覺醒,公益訴訟日益增加,金融機構來自政府機構和NGO 組織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國對貸款人環境法律責任問題研究也已經起步,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將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防范自身的公益訴訟風險和環境法律責任風險


采納國際國內框架和原則,加強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國際組織和國際金融機構以及國內監管機構制定的氣候、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以及披露框架,為我國金融機構氣候、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引,如赤道原則、負責任銀行原則、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信息披露框架以及《綠色信貸指引》和綠色信貸評價制度體系等。赤道原則是一套國際先進的與項目相關融資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工具和行業基準,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相關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是可持續金融發展的黃金標準之一,采納赤道原則的100多家金融機構大體進行了三類實踐模式[39]:擴展模式(適用范圍擴展到零售業務、投行業務和交易業務等,并參考赤道原則的方法和工具,建立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體系),有限擴展模式(主要圍繞項目相關的融資,并參考赤道原則的方法和工具,建立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體系),執行模式(嚴格按照赤道原則的適用范圍和要求,對5種金融產品落地實施赤道原則);《負責任銀行原則》為全球銀行設定了全球基準,并通過實施指南、報告和自評估模板等一系列配套文件為實現負責任銀行的氣候與環境風險管理提供了可行性指導;TCFD從信息披露角度為銀行提供了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的建議和指導;而中國的《綠色信貸指引》與綠色信貸評價體系從金融監管的角度為銀行提供了氣候和環境風險管理的指南和具體方法。


我國已有越來越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關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問題。截至2020年12月3日,中國大陸承諾采納“赤道原則”的銀行已經增加至6家,包括興業銀行、江蘇銀行、湖州銀行、重慶農商行、綿陽市商業銀行和貴州銀行,而“赤道原則”正是一套用以確定、評估和管理項目環境和社會風險的金融行業基準,目前我國有眾多中小銀行對采納“赤道原則”的態度非常積極,希望通過采納“赤道原則”,對大中型項目融資按照赤道原則提供的方法和工具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并運用赤道原則對于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等,建立健全銀行的環境和風險管理體系,從而實現銀行的可持續發展。


借鑒歐盟的相關指南和國際國內的框架和原則,預計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將氣候環境風險管理納入機構的商業戰略和商業決策,逐步建立氣候環境風險管理相關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風險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職責分工,開展氣候環境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建設全面的氣候環境風險管理體系,不斷提高銀行氣候環境風險的管理能力。如開展重點行業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并將測試結果應用于信用準入和風險管理之中。


3)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


目前由于中資金融機構對氣候風險還缺乏認識,氣候風險分析的工具以及數據的可獲得性有限等障礙的存在,只有較少的金融機構開始探索開展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來分析氣候和環境風險。如工商銀行在中國銀行業內首先開展環境壓力測試先后在火電、水泥、水資源、鋼鐵等行業進行了環境因素壓力測試工作。工商銀行[40]首先構建了企業環境成本內部化對商業銀行風險影響的理論框架和基本模型,指出環境因素至少通過信用風險、連帶責任風險、聲譽風險等加大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其次,在量化評估環境因素對企業成本和效益影響的基礎上,將環境風險因素納入商業銀行對企業的信用評級體系,從而影響商業銀行對企業的金融資源配給和價格。最后開展火電、水泥等行業的環境成本壓力測試,打通環境因素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影響的傳導路徑和測算方法,證明了二者的相關性和相關程度。如工商銀行水泥行業環境壓力測試結果顯示,水泥行業進入低速增長階段,去產能壓力仍然存在;環保標準提高將對水泥行業形成較為明顯的財務壓力。清華大學綠色金融發展研究中心結合巨災模型和違約率模型,評估了未來臺風對我國沿海地區物業價值和居民收入產生的影響,并進一步分析了這些影響會多大程度上提高銀行按揭貸款的違約率。


中英正在開展的環境信息披露試點,中方試點方案將氣候風險情景分析和環境壓力測試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中方試點方案規定的第一階段是一些綠色信貸數據的披露,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主要聚焦的是試點銀行對環境壓力較大的行業進行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如第二階段的方案是對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進行分析、評估,探索開展電力等高排放行業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情景分析與壓力測試,并結合自身情況進行相應披露。在其公布的未來的工作中,也主要聚焦創新研究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量化工具以及成果應用。


2020年NGFS發布了《金融機構環境風險分析案例集》,整合了來自全球30多家機構所提供的方法和模型,為銀行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分析提供了一個非常好“公共產品” 。預計越來越的中資金融機構將學習和借鑒這些方法和模型,逐漸開展氣候和環境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不斷開始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 


3、提升自身氣候表現,樹立負責任的金融機構形象


(1)將應對氣候變化融入機構理念、愿景與戰略規劃


在頂層設計層面將應對氣候變化融入機構理念、愿景與戰略規劃。一是銀行應在其發展理念、愿景的頂層設計層面,與聯合國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相關聯,相一致,建立銀行應對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與愿景。二是在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方面,明確本機構在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的貢獻目標和貢獻方式[41]


如渣打銀行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公司整體戰略的一部分,在其可持續發展理念下,從自身業務特點出發,確定了可持續發展的三項優先重點領域作為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三大支柱——可持續金融、負責任的公司和包容性社區。在三大可持續發展支柱之下,渣打銀行分別提出了多項可持續發展愿景,并將其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相對應,同時為實現每一項可持續發展愿景設定具體的目標,如設定2020年到2024年,為符合渣打綠色和可持續產品框架的項目,提供價值350億美元的項目融資服務、并購咨詢、債務結構設計、交易銀行和可再生能源貸款服務,并不斷更新。這基本形成了渣打銀行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框架,通過該框架,渣打銀行將可持續發展貫穿于其業務、運營和社區發展的各個方面。


(2)建立自身的中長期氣候表現目標,樹立碳中和的氣候雄心


國際主流銀行紛紛建立了氣候相關目標,不斷加強其自身的碳足跡管理。國際上已有眾多銀行率先實現了碳中和目標,如匯豐銀行早在2005年就成為全球首家實現碳中和的大型銀行,其他如巴克萊銀行、德意志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荷蘭國際集團等也均已實現碳中和。而近期也有越來越多的國際大型企業宣布了在未來實現凈零排放的目標,如渣打銀行提出到2030年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范圍1和范圍2);波士頓咨詢公司(BCG)宣布到2030年實現對氣候的“凈零”影響;蘋果公司宣布在2030年實現碳中和;此外還有部分能源企業也宣布了凈零排放目標,如英國石油公司(BP)、荷蘭皇家殼牌集團均宣布了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的目標。


在具體執行措施上,一方面是減少自身運營產生的碳排放,如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購買綠色電力、將公務車輛置換為電動車等,此外還可以提高自有建筑的綠色建筑認證比例;另一方面是對剩余溫室氣體排放引入抵消計劃,如通過植樹造林、購買碳排放配額、以及投資活動產生的減排效益等方式來抵消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實現碳中和。預計負責任的中資銀行也將建立中長期的自身的氣候表現目標,加強自身碳足跡管理,并樹立碳中和的氣候雄心,建立負責任的金融機構形象。


4、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將成為主流


(1)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不斷推出


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規則不斷推出,成為國際主流。


歐盟:2018年3月8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可持續發展融資行動計劃》主要內容涵蓋了3大目標,10項行動,以及22條具體行動計劃,其中第三個目標即為鼓勵長期行為及透明度的提升,涉及到信息披露的行動為加強可持續性信息披露和會計準則制定;作為歐盟委員會《可持續發展融資行動計劃》的一部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19年12月9日發布了《歐盟金融服務領域可持續相關信息披露條例》(EU)2019/2088,該條例要求金融市場參與者和財務顧問披露其在投資決策、保險或投資建議中是如何考慮可持續性風險的(ESG風險),并將于2021年3月起生效。2019年9月30日,TEG發布了《氣候基準和基準ESG披露的最終報告》,后TEG在《最終報告》的基礎上,發布了《氣候轉型基準、與巴黎協定一致的基準和基準的ESG披露指南》。2019年12月6日,歐洲銀行管理局(EBA)發布《可持續金融行動計劃》(EBA Action Plan on Sustainable Finance),明確關鍵指標與信息披露:確定關鍵指標,包括定性以及相關的信息披露,ESG相關的披露將基于現有的工作,例如《非財務報告準則:報告氣候相關信息的補充》、《歐盟分類法》和《金融穩定委員會關于氣候相關財務披露(TCFD)建議》等。


英國:2019年7月,英國發布了《綠色金融戰略》,提到政府希望從2022年起,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按照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 ( TCFD ) 的標準進行氣候變化相關信息的披露,并且正在探索強制披露的可行性。


新加坡:新加坡是亞洲最早對ESG 報告作出強制性披露要求的國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12年修訂了《公司治理準則》,增加了一條董事會職責,要求董事會在制定公司戰略時考慮可持續發展問題,包括環境和社會問題。2016 年,新加坡交易所發布了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從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結束的會計年度開始必須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針對公司的 ESG 信息披露采用 "不遵守就解釋" 原則。


(2)氣候環境信息披露框架不斷發展


國際上主流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框架主要有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氣候披露標準委員會(CDSB)、碳信息披露項目(CDP)、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綠色保險原則、負責任銀行原則等。這些框架均采用自愿披露原則,目標受眾主要針對投資者及利益相關者,披露信息類型大多涵蓋溫室氣體排放、能源、水資源、廢棄物等,現階段較多采用年度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披露形式。


以TCFD為例,其對氣候相關財務信息的披露建議幾乎覆蓋所有金融和非金融部門,并明確了金融機構對氣候風險的任何評估都需要對其潛在資產和負債敞口的系統性風險進行確認和報告,幫助投資者、貸款人和保險公司合理地評估氣候變化相關風險及機遇。根據TCFD在2020年10月最新發布的《2020現狀報告》,全球已有超過1500家機構支持TCFD建議,包括超過1340家總市值達到12.6萬億美元的公司、管理著150萬億美元的金融機構,以及超過110個監管機構和政府實體,同時新的支持機構還在不斷增加。TCFD工作組圍繞組織機構運作核心要素的四個專題領域(治理、戰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和目標)提出了11項披露建議,并提供了金融部門的補充指南。

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和渣打銀行等銀行紛紛采納氣候相關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組(TCFD)建議,對其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風險的業務、治理、策略、風險管理、相關指標與目標進行管理和單獨披露。根據公開信息,目前國內的中國工商銀行宣布采納了TCFD,并按照TCFD框架在2019年公開發布了《工商銀行綠色金融專題報告》。


綜合來看,國際銀行業氣候與環境信息披露比例在逐年提升,但在部分特定信息披露方面要低于其他行業。TCFD在2020年10月發布的最新的現狀報告,對2017-2019年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現狀進行了審查與分析。分行業來看,對于TCFD提出的四個領域11項具體建議,國際銀行業的平均披露率水平為23%,在8個被審查的行業中僅排第五。

在該報告中,TCFD審查了286家銀行業機構的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情況,包括三個子行業:區域性銀行、大型多樣化銀行、投資和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規模從約100億美元到4.4萬億美元不等,資產規模中值接近540億美元。從2017年到2019年,在所有的11項TCFD建議披露信息中,銀行的披露比例均有所增加,其中披露比例增長最為顯著的為風險管理流程和與氣候相關的指標,均提升了11個百分點,這表明銀行越來越多地披露其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的程序以及它們使用的氣候相關指標。




(3)主要資產碳強度信息披露開始起步


金融機構學習和創新氣候環境信息測算與披露方法學,進行信貸和投資等主要資產碳強度的信息披露。


國際上,部分金融機構以協調融資排放量的核算為目標建立了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關系(PCAF),截至2019年,已經有50多家金融機構加入。PCAF是一項由行業主導的全球性碳核算項目,協調金融機構衡量和披露其投資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是標準化投融資排放的核算和披露,并協助金融部門與《巴黎氣候協議》保持一致,銀行和投資機構可以使用PCAF評估其投融資排放,以此作為其他有關氣候行動的起點,并使投資組合與《巴黎協定》保持一致,目前荷蘭PCAF和北美PCAF已經開發了包括項目融資、企業貸款、住房按揭貸款、公司債券等多個綠色金融產品的區域方法學。


在國內,商業銀行一直是我國綠色信貸的主力軍,也是我國以金融推動綠色發展的最重要機構。然而遺憾的是,仍然沒有一個可以直接反映銀行業全口徑信貸資金碳減排綜合效益的指標體系,現有的“綠色信貸”環境效益指標只能反映出預計未來的節能減排量,更為重要的是其未能反映“全口徑信貸”的環境效益。在此背景下,興業研究構建了一個綜合的指標——信貸碳強度[42],即每新增一單位信貸投放將引致多少單位的完全二氧化碳排放量。信貸碳強度并不區分綠色信貸與“非綠”信貸,主要測算依據是信貸投放行業的碳足跡,反映的是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綜合碳排放效率。


(4)我國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工作不斷推進


我國氣候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正在不斷推進:2016年,七部委發布《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2018年9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確立了環境、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19年12月18日,中國香港聯交所公布了新版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簡稱新版ESG指引),與現行的ESG指引相比,新版ESG指引在ESG管治、風險管理、報告邊界、環境及社會范疇均新增了多項強制性披露要求,進一步推動中國香港上市公司ESG報告的合規披露標準不斷提高。


2020年1月3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強化環境、社會、治理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2020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在新加坡金融科技節上的視頻演講《發展綠色金融 促進低碳發展》中指出,隨著越來越多國家將碳中和作為長期愿景,未來綠色金融將有更大發展空間。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重點推進幾項工作:一是以碳中和目標為約束條件,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標準。二是研究建立強制性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制度。三是提高環境和氣候風險的分析和管理能力。四是便利國際投資者參與中國綠色金融市場。由此可見,未來對中國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將不斷提高。


注:

[1]資料來源:IPCC,Special report: Global Warming of 1.5 oC. 2018

[2]資料來源:氣候相關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組(TCFD)2020年10月發布的《2020現狀報告》(查于2020/11/30)

[3]資料來源:Net Zero Tracker,https://eciu.net/netzerotracker(查于2020/11/30)

[4]資料來源:Making the green recovery work for jobs, income and growth,2020/10/6, http://www.oecd.org/coronavirus/policy-responses/making-the-green-recovery-work-for-jobs-income-and-growth-a505f3e7/#endnotea0z11 (查于2020/11/30)

[5]包括巴西,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和南非

[6]資料來源:THE BIDEN PLAN FOR A CLEAN ENERGY REVOLUTION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https://joebiden.com/climate-plan/# (查于2020/11/30)

[7]資料來源:赤道原則官網,https://equator-principles.com/members-reporting/(查于2020/12/2)

[8]資料來源:負責任銀行原則官網,https://www.unepfi.org/banking/bankingprinciples/(查于2020/12/2)

[9]資料來源:氣候債券倡議組織官網https://www.climatebonds.net/files/files/Markets-Monthly_September_Final.pdf(2020/10/9)

[10]資料來源:UNPRI官網:https://www.unpri.org/signatories/signatory-resources/signatory-directory(查于2020/12/2)

[11]資料來源:曹德云: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的ESG投資實踐與探索,新浪財經,2020/12/2 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ezxs4752221.shtml?cref=cj(查于2020/12/3)

[12]資料來源:Sustainable Fund Flows Hit Record in Q2 . Morningstar, 2020/8/4 https://www.morningstar.co.uk/uk/news/204525/sustainable-fund-flows-hit-record-in-q2.aspx

[13]資料來源:Sustainable investment funds just surpassed $1 trillion for the first time on record 2020/8/11 https://www.cnbc.com/2020/08/11/coronavirus-esg-and-sustainable-funds-surpass-1-trillion-for-the-first-time.html(查于2020/12/3)

[14]全文請參見中國政府網: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2020/11/3)

[15]清華大學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中國低碳發展戰略與轉型路徑研究,2020

[16]綦宇,中國確定2060年碳中和目標 新能源行業或將迎來倍速發展,21世紀經濟報道,2020/9/24,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00924/21f7ccb188ba1fb47508057b62be3e01.html

[17]Fuss et al, 2018, Negative emissions—Part 2: Costs, potentials and side effects

[18]資料來源:Biodiversity and the economic response to COVID-19: Ensuring a green and resilient recovery,2020/9/28, http://www.oecd.org/coronavirus/policy-responses/biodiversity-and-the-economic-response-to-covid-19-ensuring-a-green-and-resilient-recovery-d98b5a09/ (查于2020/11//28)

[19] 全文請參見:https://www.ndrc.gov.cn/hdjl/yjzq/202011/t20201127_1251549_ext.html(2020/11/27)

[20]方琦,錢立華,魯政委,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 什么是藍色債券,興業研究,2020/02/17

[21]資料來源:http://bank.hexun.com/2020-10-16/202241000.html(2020/10/16)

[22]資料來源:https://www.cib.com.cn/cn/aboutCIB/about/news/2020/20201102.html(2020/11/2)

[23]資料來源:https://www.cib.com.cn/cn/aboutCIB/about/news/2020/20201104.html(2020/11/4)

[24]資料來源:財新智庫,2020年中國ESG發展白皮書。

[25]資料來源: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ctke4407307.shtml?cref=cj(2020/12/2)

[26]資料來源:財新智庫,2020年中國ESG發展白皮書。

[27]資料來源: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滬揭牌 首期募資885億元,新華網,2020/07/15,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20-07/15/c_1126242830.htm(查于2020/07/27)

[28]資料來源:曹德云: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的ESG投資實踐與探索,新浪財經,2020/12/2 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ezxs4752221.shtml?cref=cj(查于2020/12/3)

[29]資料來源:李高,氣候投融資是實現新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的新動能,氣候投融資公眾號

[30]資料來源:中國提出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意味著什么?碳排放交易網,2020/9/24, http://www.tanpaifang.com/tanzhonghe/2020/0924/74163_12.html

[31]資料來源:環境部氣候司:“十四五”期間將大力推動,澎湃新聞,2020/9/29,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396604

[32]詳見https://www.banque-france.fr/sites/default/files/media/2019/04/17/ngfs_first_comprehensive_report_-_17042019_0.pdf

[33]陳雨露.在2019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的講話 [N]. 中證網訊,2019-12-23.

[34]資料來源:中國綠發會,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937/4852.html

[35]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去年全國共立案辦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類公益訴訟案件59312件[EB/OL].http://www.mnr.gov.cn/dt/ywbb/201902/t20190216_2395776.html,2019-02-16.

[36]新浪新聞.江蘇化工企業整治提速 50個化工園區將減至20個[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9-04-05/doc-ihvhiewr3384829.shtml,2019-04-05.

[37]錢立華,周嶸,方琦,魯政委,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中國金融機構面對生物多樣性的風險與機遇,興業研究,2020/05/20

[38]管曉明、張文婷,歐洲即將啟動《氣候環境風險指南》——銀行準備好了嗎,清華金融評論2020年9月刊

[39]錢立華,劉霞,魯政委,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金融機構赤道原則實踐:模式與經典案例

[40]中國工商銀行.工行發布綠色金融壓力測試研究成果[EB/OL].http://www.icbc.com.cn,2016-05-05.

[41]葉燕斐,銀行和保險機構應加強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管理,《清華金融評論》2020年9月刊

[42]方琦,錢立華,魯政委,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銀行與中國“碳達峰”:信貸碳減排綜合效益指標的構建,興業研究,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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