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信貸對產業結構優化的影響
——2020年綠色金融十大案例發布會暨綠色金融發展
論壇主題發言
高曉燕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博導
各位領導、各位專家、各位企業家朋友們:
非常感謝大會邀請,我發言的主題是綠色信貸對產業結構優化的影響機理研究。
天津財經大學高曉燕教授發言
關于綠色信貸的概念,2008年環保部制定了《綠色信貸環保指南》,2012年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綠色信貸有一個含義,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信貸業務對可能給環境和社會帶來危害及相關風險的企業進行嚴格限制,引導資金流向綠色
節能環保企業,響應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
我主要從理論和實證兩個方面闡述綠色信貸對產業結構優化的一些機理,從理論方面主要通過四個機制:
一是資金形成機制。由資金形成機制來引導產業結構的優化,因為企業的融資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而間接融資在實體企業大概占貸款總額的60%左右。綠色信貸主要是通過間接融資來支持產業。
二是資金導向機制。資金導向機制主要是通過綠色信貸的兩個作用:一是倡導作用,倡導節能環保、
減排的企業貸款。二是校正作用,限制了“兩高一低”企業的發展。這是資金導向機制來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
三是
政策引導機制。因為銀保監會和環保部都會出臺一些綠色產業的目錄指導,這些政策引導機制當然就是引導產業結構的調整。
四是產業融合機制。產業融合機制是說,如果綠色信貸給予傳統產業支持,傳統產業可以發展為高新技術產業,如果綠色信貸給予高新技術企業支持,可以形成新型產業,進而形成高技術產業,這樣對產業結構調整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這是理論上的機理,我們又進行了實證分析,利用2004-2017年的數據,首先對一二三產業對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構建了一個產業結構優化的系數,又把綠色信貸的發展水平用節能環保項目余額占總貸款余額的比例代表綠色信貸的發展水平。經過灰色關聯度分析發現,節能環保項目、貸款余額每提高1%,產業結構優化系數就會提高0.42398%,證明綠色信貸和產業結構優化之間有著非常強的聯系,而且這種聯系是對第一產業的作用比較微弱,對第二產業的作用比較強,對第三產業的作用更強。通過這樣的分析證明了這一點。另外,我們也指出綠色信貸在調整產業結構中存在的一些
問題,問題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比較微觀。
一是在綠色信貸的實施過程中,有時過度依賴環保部門提供的信息,這樣對產業的全面發展可能是不利的。因為環保部門提出的關于企業所有環境資源的信息,有時對嚴重污染的企業進行通報,而企業的經營發展又是不斷變化的,所以銀行僅靠環保部門企業的名單很缺乏科學性,銀行不能過度依賴環保部門提供的信息,應該與環保部門實現資源共享的前提下,具體分析每個企業每個貸款的特殊情況。
二是綠色信貸政策缺乏彈性。銀行普遍把“兩高一資”行業作為綠色信貸的黑名單,高耗能、高污染行業中的所有企業就不能夠得到綠色信貸。但是,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使綠色信貸政策缺乏彈性,過于片面評價的信貸狀況,可能會錯過許多優質的綠色貸款,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違背了綠色信貸的初衷。
三是綠色信貸實施環節過于集中。現在一方面是對減少高污染、高能耗產業的資金投入,另一方面是增加對綠色產業的資金支持。這兩項工作都屬于資金鏈的源頭,資金鏈源頭的綠色信貸只是綠色信貸工作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不能把綠色信貸過度集中在一個環節,應該把綠色信貸融入整個經濟鏈條之中,促進產業的整體發展。
四是政府激勵機制不到位。很多盈利的銀行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如果綠色信貸政策和銀行的經營目標存在分歧時,它可能會選擇利潤而放棄綠色信貸。所以,有時雖然綠色貸款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但由于政府激勵措施不到位,非法律強制要求的貸款,銀行可能就會惜貸,會把款項發放給風險小、收益高的非綠色企業。
五是專業人才缺失導致產品創新不足。缺少綠色信貸方面的專業人才,導致綠色信貸產品缺乏創新、品種單一,而且集中于一些技術性低、專業性差的綠色信貸產品。像排污權交易、碳質押這類產品都還處于嘗試階段,沒有形成規模,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對綠色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
我們分析了這五個方面的問題,又提出了六點具體的對策:一是推進綠色信貸法律體系的建設;二是要建立差異化“兩高一資”行業的退出模式,在退出的時候不搞一刀切;三是完善綠色信貸與產業政策的對接機制;四是優化環保信息披露和共享機制;五是落實綠色信貸的政府激勵措施;六是培養專業化復合型的綠色信貸專業人才。
我的發言就到這里,謝謝!
注:根據錄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