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在此基礎上,12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此外,《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這為我國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和根本遵循,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據生態環境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碳排放量約99億噸二氧化碳,單位GDP碳排放(以下簡稱“
碳強度”)較2005年下降48.1%(相當于年均下降4.6%),其中2014-2019年的年均降幅為4.8%。2020年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簡稱“新冠疫情”)影響,我國碳強度降幅未能延續,預計“十三五”期間碳強度下降約20%、年均降幅4.3%。雖然我國碳強度年均下降4%~5%是歐美等發達國家近30年來2.3%均值的約2倍,但宏觀測算結果表明仍不能達到2060年我國實現碳中和的目標要求。在考慮未來經濟發展將在2021-2030年逐漸進入中速增長階段(假設年均增速4.8%),此后到2060年逐步趨近發達國家2%~3%的平均增速(假設年均增速2.7%)的前提條件下,假定2021-2060年我國碳強度年均降幅保持在4%~5%,以此估算我國未來碳排放走勢。研究結果顯示,據此傳統路徑我國可在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峰值水平在100億-110億噸二氧化碳/年;而到2060年仍要排放45億-60億噸二氧化碳/年,距碳中和目標要求甚遠。因此,2060年要實現碳中和目標,我國必須轉向更高效的碳
減排路徑。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測算顯示,從當前到2060年要通過四個階段達成碳中和目標。
第一階段2020-2030年,確保碳排放在2030年前達峰。碳排放峰值控制在100億噸二氧化碳/年左右,呈現碳排放增長顯著放緩、波動起伏、最后緩慢下降的階段性特征。預計到2030年碳排放量逐步降至95億噸二氧化碳/年,2020-2030年的碳強度降幅達5%。一是通過調整經濟結構和提升行業能效的
碳減排貢獻率超過70%,并滿足我國2030年經濟總量較2020年增長60%(按年均增速4.8%假設)的用能需求,將2030年的能源需求總量控制在59億噸標準煤左右;二是通過優化能源結構的碳減排貢獻率達28%,在能源需求側加快提升工業和建筑領域電氣化率、加速電動汽車對燃油車替代,能源供應側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的發電和非電能源供給,確保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增至30%、較2019年基本翻一番;三是通過負碳效應的碳減排貢獻率達2%,保持現有植樹造林規模,確保10年內新增20億立方米的森林蓄積量。
第二階段2030-2035年,從傳統路徑逐步向更加高效的碳減排路徑轉移。確保到2035年碳排放量逐步降至82億噸二氧化碳/年、較2030年減少13億噸二氧化碳,碳強度年均降幅增至6%。一是通過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倡導全社會
節能等方式的碳減排貢獻率達60%,并滿足我國經濟規模增長19%(按年均增速3.5%假設)的用能需求,確保能源需求總量穩定在59億噸標準煤左右;二是通過加強能源結構優化的碳減排貢獻率超過37%,繼續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至36%;三是通過負碳效應的碳減排貢獻率達3%,持續新增10億立方米的森林蓄積量。
第三階段2035-2050年,實現沿高效減排路徑加速碳減排。確保到2050年碳排放量降至26億噸二氧化碳/年、較2035年下降56億噸二氧化碳,年均降幅提升至10%左右。一是通過
節能減排催生的新興產業和經濟全領域節能降耗的碳減排貢獻率達46%,并滿足我國經濟總量增長53%(按年均增速2.7%假設)的用能需求,確保能源需求總量降至57億噸標準煤左右;二是通過廣泛使用低碳或零碳新技術、新模式及建立供需互動智慧能源系統的碳減排貢獻率超過51%,碳捕獲與封存利用技術開始大規模商業化推廣應用;三是通過負碳效應的碳減排貢獻率達3%,持續新增40億立方米的森林蓄積量。
第四階段2050-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攻堅期。力爭將2050年后剩下的26億噸二氧化碳/年實現碳中和(包括作為靈活調峰電源的煤電機組耗煤、燃氣機組耗氣和化工原料、少量燃油汽車、飛機的耗油,以及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需要的煤制油、氣、烯烴、氫的耗煤量等產生的二氧化碳)。一是加大技術、制度和商業模式創新,將地熱、核能等新能源及儲能技術與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實現對煤電的全部替代和氣電的絕大部分替代;二是加快研發碳捕獲與封存利用和氫能新技術,基本實現對傳統石油化工領域替代;三是繼續創新增加
碳匯等
市場化政策工具。
常規情景下,實現碳減排是以加大節能投資、減少經濟活動或者耗能活動為代價的,對經濟影響總體為負。但是以實現碳中和為目標,必須要實現碳減排產業與經濟發展協同。根據研究顯示,中國需要在2035年進入加速減排階段,參考歐盟綠色新政的做法,未來只有實現碳減排與經濟發展的協同,才能夠真正實現碳中和。按照這樣的邏輯判斷,2030年后我國碳減排對經濟的負面影響將逐漸消除,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動能。
為了確保2030年碳達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的順利實現和鞏固氣候外交優勢,“十四五”和“十五五”時期我國應盡力控制碳排放總量增長。在客觀認識我國當前正處于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攻堅期、客觀承認當前仍主要以產業結構調整、行業節能和非化石能源發展為主要減排手段的前提下,更高的碳減排目標對我國經濟整體有一定負面沖擊。但2030年之后,隨著綠色產業快速發展壯大,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經濟水平會逐漸向基準情景回歸。模型測算顯示,“十四五”時期,在基準經濟增速為5.5%的情景下,“碳中和”戰略的實施將使經濟增速較基準情景下降0.2個百分點,同時“十五五”時期較基準情景下降0.1個百分點(基準為4.8%),“十六五”和“十七五”年均增速分別為4.4%和3.9%,分別較基準情景上升0.2個百分點。到2050年,增速約為2.7%,基本與基準情景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