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做好各項碳核算與評價分析
基于ISO14064和ISO14067兩類國際標準核算方法
記者:最近不少企業關注,在
碳中和目標下,應當準備什么?您有哪些建議?
王洪濤:當然首先要做好
碳排放核算工作。任何與碳排放相關的工作,都是建立在“依據標準規范、正確核算碳排放”的基礎之上的,都必須滿足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
MRV)的基本原則,然后才談得上碳
減排、碳達峰、碳中和。
碳核算的對象不同,采用的核算方法就有差別。例如對國家和地區的碳核算,稱為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其實是統計一個區域內的年度排放總量。這種核算用于國際履約,或者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督查。國家碳中和目標也是基于總量而言的。
企業的碳核算與評價分析則有多種對象,但只有兩類國際標準核算方法。第一類是基于ISO14064國際標準,如企業碳核查,就是核算企業年度排放總量,而且只包含企業內部的直接排放(稱為scope1)以及企業外購的
電力和蒸汽生產過程中的排放(稱為scope2)。在企業
碳交易、
碳減排量核證工作中采用此類核算方法。
另一類是基于ISO14067的產品
碳足跡國際標準。與ISO14064相比,產品碳足跡不僅包含scope1和2,還包含原料供應鏈生產過程的排放,稱為scope3,即核算生命周期全過程的碳排放?;贗SO14067也可以測算技術方案的碳排放,用于低碳技術的研發和對比評價;還可以測算一家企業及其全部供應鏈的年度排放總量,稱為企業碳足跡,用于企業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