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碳稅是未來的一個政策可選項,那么在推出的時間節點上,有什么建議?
陳占明:不宜操之過急,因為碳稅與
碳交易是互為補充的兩種手段,目前全國性碳
市場剛剛推出,體系還不夠完善,效果也并不明朗。
建議在
碳市場進一步成熟后再考慮推出碳稅,一方面可以降低對經濟的沖擊,另一方面也可以對碳稅的實施力度有一個較好的把控。同時,碳稅應該配合整體稅收體系的改革進行設計,例如在推出碳稅的同時考慮增值稅的調整方案。
李旭升:保持碳稅收入的中立性很重要。一定要處理好
減排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對于我們國家,不同地區之間、不同產業之間、不同規模企業之間如何進行統籌協調,還需要進一步探索,之后再來考慮碳稅的適時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