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出臺背景
長期以來,特別是美國在特朗普執政時期退出《巴黎協定》后,歐盟擔負著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領導者角色。在其2019年出臺的《歐洲綠色協議》中提出了極具雄心的
減排計劃,宣布到2030年將
碳排放量削減至1990年水平的55%,并于2050年實現
碳中和。在歐盟碳中和目標宣布后,中國、日本等大型經濟體也相繼宣布了各自的碳中和時間表。英國《泰晤士報》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球已有137個經濟體宣布了各自的碳中和時間表。歐盟在氣候領域的領導力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在減排
政策工具方面,歐盟也是全球最早建立碳
排放權交易體系(EU ETS)的經濟體,歐盟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涵蓋了工業、
航空、
電力等部門,這些部門每年的碳排放量占到了其碳排放總量的40%。當前,歐盟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采用了兩種針對碳轉移和碳泄露的保護措施,即向工業部門分配免費的碳排放配額及對用電大戶采取了間接成本補償方法。隨著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進入第四階段,碳排放配額總量大大減少,用于免費配額分配的基準值開始收緊,
市場穩定儲備體系(MSR)和更加嚴格的2030年減排目標快速推動了
碳配額價格的上漲,引發了歐盟境內企業貿易競爭力的擔憂。
為了解決這一困境,歐盟在《歐洲綠色協議》中提出了CBAM機制,即按照歐盟進口商品含碳量對其進行價格調整,減少歐盟境內外企業在碳排放成本上的不對稱,以保護歐盟企業的貿易競爭力,避免歐盟境外國家和地區的碳轉移,并以此來激勵貿易伙伴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來開展減排。為了推進CBAM的立法進程,從2020年2月開始就進入了公眾咨詢階段,對CBAM實施后的影響進行評估,在2021年7月14日的“Fit for 55”立法提案中公布了CBAM設計方案,從而正式啟動了立法進程。因歐盟體制原因,立法過程會涉及歐盟委員會、理事會和歐洲議會之間的博弈談判,最終的實施方案及時間可能還存在一定的變數。但從歐盟委員會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在8月份的表態看,落實這一立法方案的大方向并不會改變。
歐盟家電協會(APPLiA)在9月30日召開的“碳邊界調整機制:歐盟工業競爭力面臨挑戰”視頻會議上指出,雖然CBAM相關框架尚處于立法完善和修正階段,最快預計2021年年末生效。這一機制將分階段實施,最初將用于
水泥、
鋼鐵、化肥、鋁業、電力等領域。到2023年,將會有更多的產品被納入這一體系,歐盟各國的進口商必須申報其進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到2026年,CBAM將全面運行,歐盟各國的進口商必須每年申報上一年度進口到歐盟的商品總量中的具體商品數量及碳排放量綜合,以申報數量來調整CBAM證書的購買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