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的代價
這個數字被稱為“碳的社會成本”(Social Cost of Carbon,簡稱SCC),是氣候變化經濟學中的重要概念。它曾被其創建者、奧巴馬政府的前首席經濟學家邁克爾?格林斯通稱為“你從未聽說過的最重要數字”。自2010年首次使用以來,SCC已被納入多個重要經濟決策的考慮因素中,例如消費電器的能源效率,以及汽車和卡車的燃油經濟性要求等。
SCC合計了與排放1噸二氧化碳有關的所有可量化成本和收益,定義了社會應該為避免未來氣候變化——如洪水和干旱事件的增加——所造成的損失而支付的成本。通過SCC,決策者就可以權衡緩解氣候變暖的好處和減少
碳排放的成本。
SCC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考慮了碳排放對全球造成的損害,二是考慮了今天的碳排放對后代的影響,因為溫室氣體會在大氣中持續存在很多年。
一些國家已經嘗試采用某個版本SCC,使用SCC來評估能效標準的收益,并指導政府制定
電力等部門的
政策,政策為每年的溫室氣體排放設定了一個總體上限,但通過允許企業在拍賣中買賣污染信用額度,為企業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靈活性。
SCC有助于促進評估和決策,涉及消費電器能效、車輛燃料經濟標準,以及逐步淘汰氫氟碳化物(用于冰箱和空調的強效溫室氣體)等。
然而,一些經濟學家表示,SCC作為工具而言有其局限性,對氣候變化早期采取有力行動的好處遠遠超過不作為所付出的代價。現在經濟學家認為,SCC的計算方式高估了采取氣候行動的成本,低估了行動的效益,導致其數值過低。
在2014年的一篇論文中,研究者分析了SCC對以其作為工具的53項政策的實際影響程度,并得出結論,在幾乎所有政策中,政府對凈效益的估計都是正的,無論是否有SCC。換句話說,研究作者認為,SCC在早期并沒有導致政府政策的實際變化。
不過,早期的SCC可能在其他方面產生了影響。SCC對企業思維“有著深遠的影響”,企業利用它來設定內部的碳價格,用于商業和投資決策,這也促使政府出現關于征收碳稅的立法建議,而這些稅被設定為與SCC相同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