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人們正在對氣候危機、持久且明顯的社會風險以及日益突出的全球治理
問題(如逃稅)形成共識,金融在促進可持續經濟發展上發揮的作用也因此受到持續關注。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的建立意味著全球開始努力解決標準化ESG數據問題,該問題一直是負責任投資的長期障礙。
此外,國際可持續金融平臺(IPSF)編制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報告》初稿,分析了《歐盟可持續分類方案》(簡稱“歐盟分類法”)和中國《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旨在提高分類法的可比性和未來的互通性。PRI
法規數據庫顯示,世界各地新出臺或修訂的
政策文件迎來了比前幾年更高的高峰。
歐盟:面臨阻力,但政策發展依然領先
歐盟在2021年上半年取得了巨大成就,發布了更新的可持續金融戰略,以明確到2024年的政策議程。《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提案也得以提交,并得到了投資者的大力支持。同時,歐洲財務報告咨詢組(EFRAG)開始起草關于氣候的歐盟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ESRS)。歐盟委員會還發布了重要公告來厘清受托人責任相關規則。另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則是通過了關于氣候問題的歐盟分類法第一授權法案(DA),這意味著投資者和公司可以根據歐盟分類方案進行報告。
隨著政治壓力的增加以及2021年底宣布的實施延遲,各項進展出現停滯。PRI對歐盟委員會及成員國的政策制定者開展參與,希望維護歐盟分類法的科學完整性,并針對歐盟將天然氣和核能納入可持續活動的舉措提出了替代方案。此外,可持續公司治理(SCG)倡議經歷了第三次推遲,目前推遲至2022年3月。最后,歐盟委員會確認進一步推遲《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SFDR)的披露日期,這意味著2級披露將在2023年1月1日才開始適用。
在2022年,投資者可以期待CSRD的進展,以及EFRAG向歐盟委員會提出的關于第一套可持續報告標準的提案。委員會還應加強其在盡責管理方面的雄心,為投資者提供具體的指導方針,以補充這個關鍵的缺失環節。可持續金融平臺(PSF)也將發揮關鍵作用,預計將在第一季度發布與歐盟分類法(四個其他環境目標、分類法擴展和社會分類法)有關的三份最終報告。
英國:推行政策改革
作為COP26和七國集團的東道主,英國于2021年推行改革,以實現可持續投資,并與2050年的凈零排放相一致。
2021年英國政府發布的《綠色金融:可持續投資路線圖》提出了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長期雄心。路線圖第一階段的重點是提升金融決策者接收信息的質量,并將在2022年就路線圖實施進行進一步磋商。
在英國,規模超過50億英鎊的養老基金現被要求按照氣候變化法規進行報告。英國還宣布了關于強制性企業氣候披露的新立法。鑒于英國正試圖兌現其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的承諾,正在開發的綠色分類法將補充實體經濟政策的變化(如:2030年禁止銷售汽油和柴油車;“綠色工業革命的10項計劃“等)。
在2022年,投資者可以期待英國政府就綠色分類法的環境目標“減緩氣候變化”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英國技術篩選標準草案征求意見。隨后,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將在2022年第二季度就可持續披露制度(SDR)進行咨詢。從2022年10月1日起(取決于咨詢結果)政府將要求職業養老金計劃在TCFD報告方面更進一步,引入報告與巴黎接軌的要求。在今年年底,我們可以期待會計準則委員會(FRC)發布關于根據《盡責管理準則》對簽署方進行分級的建議,以及過渡計劃工作組的最佳實踐報告。
美國:重回正軌
美國在2021年初重新加入了《巴黎協定》,并制定了一個非強制約束的、有抱負的2050凈零目標。拜登總統通過行政命令呼吁聯邦政府在設置預算、采購和簽約時充分考慮氣候金融風險。由美國主要金融監管機構領導人組成的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FSOC)發布了一份報告,稱氣候變化是一項日益增長的對金融穩定的威脅。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正在推進一項促進股東權利和積極所有權的議程,并準備在明年初發布兩項規則,以提升發行人的氣候與人力資本信息披露。
美國勞工部于一項關于撤銷特朗普政府行動的規則意見征詢于近期結束,并明確規定在整個投資過程和行使股東權利時應考慮氣候和ESG因素。(特朗普政府曾阻止退休金投資納入ESG因素,并限制通過代理投票提升ESG考量。)
2022年將是美國負責任投資的關鍵一年。雖然國會在負責任投資和氣候變化方面的行動可能有限,但監管機構正準備加強發行人的信息披露,允許在投資決策中進一步整合ESG因素,并開始圍繞金融
市場對ESG的應用制定規則。
雖然碳中和仍然是核心議題,但中國金融監管機構對更廣泛的負責任投資領域表現出更多興趣,包括生物多樣性、循環經濟和共同富裕等議題。
中央政府已經采取了系統的“N+1”體系來指導2060年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包括高層指導意見和詳細行動計劃,并在7月正式啟動了全國
碳市場。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和生態環境部分別發布了投資者和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和法規,中國人民銀行還共同主持了20國集團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制定了20國集團可持續金融路線圖。
中國已經作出了雄心勃勃的氣候承諾,接下來將需要采取更有力的、與國際接軌的政策行動,以期建立健康的負責任投資生態系統。投資者ESG信息披露仍然是最迫切的問題,不過在進一步研究之前,相關要求可能仍然遵從自愿原則。投資者也非常需要關于ESG整合和管理的明確政策指導,以提高被投資方的可持續發展績效,并形成符合可持續發展目標(SDG)的投資影響。
在2022年,預計銀保監會將加大對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ESG投資推廣力度。我們也期待金融監管機構采取聯合行動,為機構投資者制定明確的ESG整合和管理要求。生環部將領導氣候投資和融資工作,與地方試點合作探索未來的支持政策和評估機制。
日本:發展氣候與可持續金融政策
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推出了綠色增長戰略,包括五項政策措施和十四項行業行動計劃,以使其國內產業與2050年碳中和目標相一致。經濟產業省還與金融廳(FSA)和環境部一起成立了轉型金融工作組,并聯合發布了針對債券和貸款的《氣候轉型融資基本準則》。
在企業方面,金融廳和東京證券交易所修訂了日本的《公司治理準則》和《投資者及公司參與準則》。外務省還發布了《國家商業和人權行動計劃》。
金融廳還成立了可持續金融專家小組,討論可持續金融政策的未來方向,包括ESG產品和公司披露。專家小組的最終報告涵蓋了對企業披露、加強市場功能和金融機構氣候風險管理的建議,并指出了下一步可行的改變。經濟產業省還成立了兩個工作小組,為更好的企業披露和投資者對話制定指導方針,重點關注可持續發展的轉型。
2022年,新的岸田政府預計將公布清潔能源戰略,包括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在日本能源結構中比例提高一倍的路線圖。此外,東京證券交易所將于今年4月把當前的股票市場重新劃分為三個板塊(主要市場、標準市場和增長市場)。根據修訂后的《公司治理準則》,在主要市場上市的公司將被要求根據TCFD的建議,以遵守或解釋的方式披露氣候相關信息。
雖然這些都是向前邁進的重要步驟,但鑒于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可持續投資實踐和監管都在快速加速,日本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將需要快速從討論小組轉向具體實施,以跟上全球快速發展的步伐。
澳大利亞:整體落后但仍有進展
整個2021年,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PRA)和儲備銀行(RBA)一直在談論氣候變化的宏觀經濟影響和對金融穩定的影響。APRA在11月發布了第一份針對銀行、保險公司和養老基金管理氣候相關風險的綜合指南。
然而,政治分歧對澳大利亞金融決策納入ESG因素的進程有所阻礙。2021年12月底澳洲貿易和投資增長聯合常務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報告提供了13項建議,將有可能限制金融機構從高排放行業撤資或參與協作盡責管理的能力。目前仍不清楚澳大利亞政府是否會接受任何建議。此外,澳大利亞政府出臺了關于提高代理建議透明度的法規,可能會阻礙咨詢顧問向養老基金提供關于上市公司ESG問題的獨立建議。
在2022年,我們期待澳大利亞監管機構和財政部采取進一步措施,強制執行與TCFD相一致的氣候信息披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財政部和儲備銀行打算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SR)基金會就全球可持續發展報告基線進行參與。同時,金融監管機構理事會計劃研究可持續金融分類法的全球發展及其對澳大利亞的影響。預計這些監管機構將考慮制定一個與國際發展保持一致的澳大利亞具體分類標準。
當前,全球金融政策制定者和監管者普遍承認,需要將金融政策框架與可持續性問題聯系起來。投資者越來越希望了解和管理其投資決策對實體經濟、就業、生計和環境的影響。
PRI旗艦項目“為實現可持續性影響而投資的法律框架”(A Legal Framework for Imact)為政策發展提供了基礎,旨在支持上述思維并將其納入主流。隨著世界頂級經濟體努力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如凈零排放目標),投資者可以預期,這些可持續發展目標相關的監管將會越來越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