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季度末, 全國金融機構綠色貸款余額13.92萬億元,同比增速26.5%;而
云南省綠色貸款余額3616.97億元,同比僅增長11.94%,未及全國增速一半。云南的綠色信貸在綠色融資規模中占80.04%,綠色債券569億元,占比12.59%。因此,建議未啟動綠色信貸業務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逐步開展業務,并加大對云南省風電、光伏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二是融入積極推動碳
減排工具落地,在
碳交易機制下,碳資產具有明確的
市場價值,充分發揮碳資產作為抵質押物用于增信的金融屬性。三是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新抵質押、資產證券化、擔保、再融資等融資類產品,以幫助履約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四是人民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為具有顯著
碳減排效應的重點領域提供優惠利率融資,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綠色低碳發展。五是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疫情后的經濟復蘇計劃,如新增投資盡可能向綠色項目傾斜,在救助計劃中附帶“減排提效”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