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預測表明,當前符合要求的造林
碳匯項目預計年
減排量約為24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2025年約為26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預計未來大多數造林碳匯項目都會來自免予論證額外性的項目區域。這不僅與免予論證的條件有關,也是因為這些區域是我國未來適宜造林土地的主要分布區。
那么,是不是所有符合條件的項目都會積極主動申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這不好判斷。即使是有些項目可以免予論證額外性,有助于降低項目成本,還要看其是否具有顯著的減排量收益。只有兼具成本低、收益高、易施行等條件,才有可能提高項目業主申報項目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