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簡稱“博州”)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并印發了《自治州推進林草
碳匯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了林草工作四項原則,即秉持資源統籌、有序開發,政府主導、
市場運作,機制創新、先行先試以及綜合發展、效益優先。這些原則將指導博州有序推動林草碳匯資源的科學規范開發,為自治州的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方案》,博州林草碳匯工作將圍繞三個方面展開。
全面開展林草碳匯現狀摸底工作
通過實施全州林草資源的現場樣地和樣方調查,進行土壤采樣和化驗分析,全面摸清林草碳儲量現狀、空間分布以及資源資產權屬狀況,并建立全州林草碳匯資源庫。
同時,開展2025—2030年林草碳匯增匯潛力評估,科學評估林草生態系統的固碳增匯能力,并編制一系列成果報告,包括《博州全域林草碳儲量本底調查報告》《博州全域林草碳儲量時空分布格局圖集》等,構建林草碳匯地理信息“一張圖”,實現對林草碳匯資源的實時監控與動態管理。
推動林草碳匯的開發申報交易工作
通過引導、支持和規范咨詢機構依法依規、科學有序開發不同機制下的林草碳匯項目,以開發國家核證自愿
減排量(
ccer)為主,國際核證
碳減排標準(VCS)為輔,鼓勵開發林草
碳普惠項目。同時,還將制定全州林草碳匯開發計劃,指導項目主體完善開發項目前期資料,加快推進自治州林草碳匯項目的注冊備案、審定開發和監測核證工作。在國家指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所注冊全州林草碳匯賬戶,積極尋找優質買家,對接州內企業需求,擴大合作范圍和合作規模,使自治州碳匯開發收益合理化、最大化。
探索創新林草碳匯價值實現路徑
博州將探索林草碳票制度,實施碳普惠制項目,鼓勵和支持小微企業、工業園區、社會團體、自愿參與碳減排的旅游景區(景點)和個人通過購買碳票抵消
碳排放。同時,開展公共機構“零碳排放”創建工作,鼓勵采購林草碳票抵消碳排放,并將林草碳票制度融入生態補償機制,探索“以碳代賠”的生態修復新模式。
接下來,博州將全面推進林草碳匯項目的標準化、集約化、規模化開發,推動林草由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為筑牢西北生態安全屏障、持續推進美麗
新疆建設作出博州示范樣板,為自治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綠色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