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出臺了《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確保實現國家下達福建省的“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任務。
“此次考核評估對象為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福建省有關人士表示:“考核內容為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完成情況,評估內容為任務與措施落實情況、基礎工作與能力建設落實情況等。”
《辦法》規定,考核評估結果將向社會公告。對考核評估結果為優秀的,福建省政府將予以通報表揚,省直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對結果為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據了解,《辦法》中考核評估指標包括13項,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標、“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計進度目標、調整產業結構任務完成情況等。
《辦法》規定,考核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考核評估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5年規劃相對應,5年為一個考核評估期,采用年度考核評估和期末考核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