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歐盟現峰值
上世紀90年代歐盟現峰值
歐盟提交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的分析”表明,歐盟作為一個整體,其溫室氣體排放峰值出現在1990年,排放總量相當于55.7億噸二氧化碳;三種主要成分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亞氮的排放峰值均出現在1990年,此后排放量逐年遞減。
但是由于歐盟28個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差異較大,各成員國溫室氣體排放峰值出現的時間有先有后。德國、保加利亞等9個成員國溫室氣體排放峰值出現于1990年,其余成員國排放峰值分別出現于1991~2008年,其中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直至2008年才出現溫室氣體排放峰值。(數據截至2013年,不包括克羅地亞)。
歐盟國家在全球
節能減排和抗擊氣候變化的行動中,始終處于前列。在能源領域,歐盟致力于開發清潔能源,提高化石燃料效率;在民用和服務業領域大批購買高效終端產品;在
交通領域降低油耗;在工業領域提高電機和鍋爐能效等。
此外,歐盟不但有德國這樣重視可再生能源的急先鋒,歐盟的
碳排放交易體系在國際上也有良好反響。該交易體系在2013年帶來的財政收入達到36億歐元,其中約30億歐元用于氣候和能源相關領域,形成了良性循環。
今年10月,歐洲理事會宣布通過《2030年氣候與能源
政策框架》,要求成員國在2030年前,溫室氣體排放量相比1990年的水平減少40%,該目標將分解給各成員國共同承擔,并把可再生能源在歐洲能源結構中的占比提高至27%。歐盟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2012年歐盟能源消費中,可再生能源占比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