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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碳匯投融資工具解析

2024-1-8 13:54 來源: 中國節能協會碳中和專業委員會

一、林業碳匯概述

(一)林業碳匯定義
2021年兩會召開期間,碳中和話題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熱點。出臺的政府工作報告顯示,我國已經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而這也給碳匯行業帶來巨大的市場前景。

“碳匯”就是指二氧化碳的匯集;有管理的生態系統中,主要溫室氣體排放源/清除和吸收過程。

自然界中只要具有吸收和固定二氧化碳的作用的物質,如海洋、森林、土壤、巖石、生物體等,這些都可以產生碳匯,因此就有森林碳匯、草原碳匯、濕地碳匯、土壤碳匯等概念。森林碳匯就是指森林資源通過植被的光合作用吸收和儲存大氣中二氧化碳的能力。

利用森林的碳匯功能,通過實施造林再造林、森林管理等林業活動來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并將這些活動在市場經濟中進行運行,這些活動或機制被稱為林業碳匯。可見,林業碳匯是將林業減排項目與市場機制進行結合的一種活動。碳匯林業是林業碳匯項目的集合。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林業碳匯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植樹造林、森林經營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相關規則開展碳匯交易,達到減少對大氣二氧化碳的排放目的。

(二)林業碳匯標準體系
中國作為第一個成功開發清潔發展機制(CDM)林業碳匯項目方法學并實施全球首個CDM林業碳匯項目的國家,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初步構建了林業碳匯的標準體系。依據目前已經發布的方法學,可以開發為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并在我國碳市場交易的林業碳匯項目主要包括以下五類:碳匯造林項目、森林經營碳匯項目、竹子造林碳匯項目、竹林經營碳匯項目及可持續草地管理溫室氣體減排計量與監測方法學。2021年1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我國第一個林業碳匯國家標準《GB/T 41198-2021 林業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指南》。該指南確定了審定和核證林業碳匯項目的基本原則,提供了林業碳匯項目審定和核證的程序、內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指導和建議。

除國家層面,部分地區也積極探索當地林業碳匯的開發和使用,開發了地方林業碳匯方法學,特別是廣東省、深圳市、貴州省和成都市等地,分別出臺了林業碳匯普惠方法學,將林業碳匯與當地的碳普惠機制相結合,以新的方式來促進林業碳匯發展。

(三)林業碳匯市場規模
森林碳匯是目前世界上最為經濟的“碳吸收”手段。中國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林業,全球從2000年至2017年新增的綠化面積中,25%以上來自中國,中國對全球綠化增量的貢獻比居全球首位。

我國政府承諾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積量增加60億立方米,排放達到峰值。全國將建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場,林業碳匯項目將作為全國碳市場的重要抵消機制項目,不僅有助于控排企業實現低成本履約,同時也為林業獲得額外融資渠道,有助于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目前,斯特恩-斯蒂格利茨碳定價高級別委員會認為符合《巴黎協定》氣溫目標的碳定價在2020年應為每噸40-80美元,而在2030年應為每噸50-100美元的水平。預計到2025年,對森林碳補償的需求可能超過供應,在2030年碳價格可能翻四倍,而在2050年,全球碳補償規模可能達到每年1250億美元到1500億美元。

(四)林業碳開發案例
XX造林碳匯項目為地處湖南的10萬畝新造林項目,符合國家發改委頒布的造林碳匯項目方法學《碳匯造林項目方法學》2013年前為無林地的基本條件;

項目樹種以楊樹為主,樹齒約4年,胸徑約15CM,樹高約10米,一畝地約種植100株楊樹,符合土壤擾動面積比例不超過地表面積的10%的要求;

項目備案開發周期為8—10個月左右;根據林木生長情況選擇碳匯量的首次監測和核證,

預計實施周期為6—8個月;之后項目碳匯量的監測與簽發工作可以每3—5年進行一次,視林木生長情況而定;計入期按照國家發改委規定的碳匯項目計入期為20—60年,測算選取的最低計入期20年進行保守估算。監測與核證工作每3年進行一次,每次核證碳匯量按8萬噸算,3年按照20萬噸保守計算,每噸價格保守預估為20元,每次監測碳匯量的總收益為400萬元;按20年計入期,共可進行6次監測核證工作。計入期總收益約2400萬元。

二、林業碳匯金融工具

金融支持林業碳匯的機制和業務創新不斷發展,交易所、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在林業碳匯金融應用方面進行了很多努力和探索,推出了林業碳匯債券、林業碳匯質押貸款、林業碳匯保險、林業碳匯基金、林業碳匯遠期交易、林業碳匯回購等多種金融工具支持手段,以此解決林業碳匯項目因為開發和維護周期長所面臨的融資渠道少、資金需求多等資金困難,促進林業碳匯的發展,助力國家“雙碳”戰略目標實現。

(一)碳匯基金
碳匯基金是由政府、企業、個人投資的一項專門基金,其設立的主要目的是在一定范圍內進行碳匯量的買賣,并且進行碳減排項目的投資,一段時間后獲得相應的回報。

碳匯基金面向碳匯要素市場,能輔助實現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建設綠色低碳城市的目標。其中,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是全國首家以增匯抵排,應對氣候變化為主要目標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布局的大背景下,中國綠色基金會設立專項基金支持綠色碳匯發展,目前已經有山西碳匯基金項目、浙江碳匯基金項目、北京碳匯基金項目、溫州碳匯基金項目、大興安嶺碳匯基金項目等15個碳匯基金。

案例:全國林業產業投資基金

根據國家林業局、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發布的《關于推動全國林業產業投資基金業務工作的通知》(林改發〔2017〕1100號)文件,林業產業投資基金由國家林業局、中國建設銀行共同發起,按照“政策導向、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風險可控”的原則設立,專門用于全國林業產業的投資基金,基金總規模1000億元。林業產業基金支持的范圍包括木竹(藤)加工類等以林產品生產、經營、加工、流通、服務為主業的新建和續建項目。

(二)林業碳票
林業碳票是指行政區域內權屬清晰的林地、林木,經第三方機構監測核算、專家審查、林業主管部門審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簽發的碳減排量而制發的具有收益權的憑證,賦予交易、質押、抵消等權能。林業碳票主要用于愿參與減排活動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等進行碳排放抵消,無法用于控排企業的排放抵消。

全國多地在林權制度改革和林票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探索林業碳票應用,福建省三明市、安徽省滁州市、貴州省畢節市等地相繼出臺了當地的林業碳票管理辦法和林業碳票碳減排量計量方法,創新林業碳匯價值實現渠道。

作為林木碳減排量收益權的憑證,林業碳票被賦予交易、質押、兌現、抵消等功能價值。

案例:赤水丹青碳票

2022年,貴州省第一張竹林碳票——赤水丹青碳票在貴州省赤水市成功發行。

據悉,10萬畝毛竹林碳匯資源,經測算,每畝可固碳約2噸以上,以2016年至2020年的5年計入期,可固碳104萬噸,價值5000萬元。基于此,赤水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赤水市信用聯社)依托全省第一張竹林碳票,為赤水市晟豐農業集團授信5000萬元。

赤水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相關負責人表示,赤水丹青碳票的發行是讓“碳票”變“鈔票”,印證了“青山”就是“金山”,是金融促進竹海碳資源價值轉化的積極探索。

(三)林業碳匯質押貸
林業碳匯質押貸款是現階段實踐應用最廣的林業碳匯融資方式,主要:“碳匯量”質押、“碳匯+產業收益(如農業、林業等)”質押、“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碳匯預期收益權+產業預期收益權”質押。其中,“碳匯+產業收益”質押和“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是目前最主要的兩種碳匯融資模式,融資規模占比最高。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興業銀行、重慶三峽銀行、泰州農商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推出林業碳匯質押融資產品,如碳匯致富貸、碳林貸、碳匯貸、林業碳匯貸、綠碳貸、零碳相伴、竹林碳匯貸、森林碳匯貸、碳匯貸等。

案例:廣西北部灣銀行——林業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

2021年12月底,廣西北部灣銀行為自貿試驗區欽州港片區的廣西金桂漿紙業有限公司成功發放5000萬元“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貸款”。這是廣西首筆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質押貸款,標志著廣西在綠色金融創新方面再次取得突破。

據介紹,該筆信貸通過對企業林場碳匯量估算評估,以企業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為質押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不僅開拓了企業融資渠道,相對往期利率,節約資金成本超百萬元。該筆信貸是在廣西首次使用“林業碳匯”資產進行融資,是廣西金融同業實現生態資產價值化、市場化、金融化的初步探索。

(四)碳匯+生態司法
“碳匯+生態司法”模式是在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中,通過責令被告人認購森林碳匯量,在保障林農獲得經濟效益的同時,通過認購碳匯量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該模式彌補了補栽補種判決不能“第一時間”全方位修復生態的不足,生態“司法+碳匯”的工作機制豐富了認購碳匯的內涵、價值和法律屬性。江西、福建、廈門等多地在探索建立“碳匯+生態司法”機制,其中廈門市還設立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廈門市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引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自愿向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認購“綠碳”“藍碳”等生態價值產品,以承擔替代性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并將購買到的碳匯交付到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助力在廈門社會范圍內實現“碳中和”目標。

(五)綠色債券
綠色債券指募集資金專門用于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產業、綠色項目或綠色經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債券分為以下幾類:

(1)普通綠色債券,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專項用于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普通綠色債券還包含兩個子品種:①藍色債,券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募集資金投向可持續型海洋經濟領域,促進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用于支持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相關項目的有價證券。②碳中和債,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募集資金專項用于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通過專項產品持續引導資金流向綠色低碳循環領域,助力實現碳中和感景的有價證券。

(2)碳收益綠色債券(環境權益相關的綠色債券),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募集資金投向符合規定條件的綠色項目,債券條款與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各類資源環境權益相掛鉤的有價證券。例如產品定價按照固定利率加浮動利率確定,浮動利率掛鉤所投碳資產相關收益。

(3)綠色項目收益債券,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募集資金用于綠色項目建設且以綠色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的有價證券。

(4)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符合《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要求,募集資金用于綠色項目或以綠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收益支持的結構化融資工具。

2022年,國內市場共發行518只綠色債券,規模達8735.07億元,較2021年發行規模同比增長43.59%,發行只數同比增長6.79%。

案例:農發行發行國內首單用于森林碳匯的碳中和債

2021年9月23日,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在中央結算公司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面向全球投資者成功發行國內首單用于森林碳匯的碳中和債券36億元,發行期限為2年期,發行利率為2%,認購倍率為8.61倍,募集資金將全部用于支持造林及再造林等森林碳匯項目的貨款投放。此次發行得到了農業銀行、中信證券、光大銀行、浦發銀行、交通銀行、南京銀行等機構大力支持,并同步向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江蘇銀行、南京銀行共8家承辦銀行發行柜臺債券,由承辦銀行在柜面及電子渠道向公眾零售。本次發行同時得到了境內外投資者的積極認購,中信里昂、中金公司等14家境外機構通過“債券通”渠道參與了投標。

據悉,該期債券是國內首單用于森林碳匯的碳中和債券暨農發行首次柜臺債券,嚴格按照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要求的“可測度、可核查、可驗證”原則,支持項目經中節能咨詢有限公司認證,符合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聯合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且首次采用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氣候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制訂的《氣候投融資支持項目分類指南》(T/CSTE0061-2021)標準,將有力促進林業綠化面積提高,促進區域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土壤保育、固碳釋氧、凈化空氣,碳匯效應顯著。

(六)組合工具
1.林業碳匯質押貸款+遠期約定回購

2021年3月,順昌縣國有林場與興業銀行南平分行舉辦“碳匯貸”項目簽約儀式,本次推出的“碳匯貸”是順昌縣國有林場通過林業碳匯質押貸款+遠期約定回購的模式,獲得興業銀行2000萬元的融資項目,是福建省首例林業碳匯質押+全國首例遠期碳匯產品約定回購的綜合融資項目。2020年,南平市成為省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以順昌為試點基地,將探索碳金融等綠色金融產品提上了日程。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與順昌縣國有林場、興業銀行積極探討溝通,探索將環境權益的回購模式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創新生成“碳匯質押+遠期碳回購”的碳匯組合融資模式,把碳排放權轉化為經濟價值,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了新路徑。

2.林業碳匯“未來收益權+保險單”

2021年8月,8月15日,人保財險龍泉支公司與龍泉市李漢清家庭農場成功簽訂碳匯林綜合保險合同,并與龍泉農村商業銀行合作,通過“森林險+碳匯貸”模式為其80畝碳匯林提供質押貸款,實現浙江省內首例森林碳匯項目“保險+”模式,對林業碳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進行了積極探索。

據悉,該業務以經生態環境部門同意登記的森林經營碳匯普惠項目為標的,綜合考慮林業碳匯未來收益權價值及林業商業保險保額確定授信額度,通過林業碳匯“未來收益權+保險單”質押方式貸款,將保險與碳匯質押、碳匯融資有機結合,為碳匯融資放大授信的新模式提供風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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