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業可持續發展之路對于股價的估值影響將慢慢體現。
近日,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分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統稱“信息披露指引”)。
據了解,在信息披露指引中,滬深交易所采取了強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結合的方式,要求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而北交所不對《可持續發展報告》作強制性披露規定,鼓勵公司“量力而為”。
信息披露指引鼓勵A股上市公司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或ESG報告,并對報告框架、內容提出具體要求,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
“去年有各類咨詢機構提出可做可持續發展報告,但是我們管理層在評估,因為花數萬元到數十萬元做一份報告并不難,關鍵是報告的質量能否引起投資者的認可,發布空洞無物的報告可能效果適得其反。今年監管部門和交易所聯合發布了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征求意見,這為我們后續做可持續發展報告提出了方向,最主要還是投資者關心的營收和業績能夠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2月19日,一家上海滬市食品板塊公司董秘馬坤(化名)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釋放什么信號?
來自咨詢界的專家一致認為,在A股經過年前一輪大幅下跌之后,
市場諸多實質性的利好已經顯現,比如監管“一把手”的更換、對于IPO造假欺詐行為的“嚴刑峻法”;從市場層面而言,各大板塊的整體估值也不斷下調。可以說,A股具備了明顯的投資價值。
“但是要吸引內外增量資金的入場,還需要企業做好‘內功’,具備含金量的可持續發展報告無疑是公司軟實力的體現,也更能得到投資者的認可。信息披露指引體現了國際接軌的思路,兼顧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和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實質性(重要性)原則;此外,信息披露指引在多處內容中考慮了本國國情;涵蓋議題全面,同時又重點突出了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科技倫理等新興議題;不僅要求結果(績效)信息,也要求過程信息。”對此,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ESG相關負責人分析指出。
三大交易所發布的信息披露指引規定了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具體而言,上市公司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核心內容對擬披露的議題進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資者、利益相關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為應對和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行動。
與此同時,根據信息披露指引,環境信息披露部分針對氣候變化、污染防治等重要環境議題提出了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需按照四個核心內容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治理、戰略等內容,信息披露指引也對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減排措施、
碳排放相關機遇等披露提出要求。
信息披露指引還明確了社會、公司治理的披露議題。社會信息披露章節設置了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科技倫理、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多個重要議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節聚焦公司治理結構、內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況等,并設置了反貪污反賄賂、反不正當競爭議題。
此外,信息披露指引還安排了過渡期及緩釋措施。具體而言,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公司應在2026年4月30日前發布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首個報告期上市公司無需披露相關指標的同比變化情況,對于定量披露難度較大的指標,可進行定性披露并解釋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報告期內,披露主體難以定量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對當期財務狀況影響的,可僅進行定性披露。
證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以來,共有超過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續發展相關報告;有3161家公司披露了為減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其中2023年滬市共1023家上市公司披露2022年度社會責任報告、ESG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率達到47%,上證50、科創50指數樣本公司和境內外同時上市公司的報告披露率接近100%,上證180指數樣本公司報告披露率超過90%;深市2022年超700家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社會責任履
行情況,1100余家披露污染防治、資源節約、生態保護等信息,800余家公司發布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或ESG報告,ESG信息披露質量進一步提升。
提升估值的“利器”
含金量高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或將成為上市公司提升估值的“利器”。
對此,商道融綠董事長郭沛源預計,本次意見稿的出臺會極大地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和ESG報告的數量和質量。此外,盡管指引意見稿只要求部分上市公司“應當”披露,但同時也提出了“鼓勵”其他的公司按照這個指引來編制,這向市場釋放出了強烈的
政策信號,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因為政策因素或同儕壓力而發布報告。
“實際上,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全面地展示自身可持續發展績效、非財務績效。上市公司的非財務績效與財務績效結合,可以更完整呈現公司價值,讓真正有長期價值的上市公司在眾多公司中脫穎而出。有條件的上市公司還是應該盡早實踐,而不是等強制要求時被動應對。”郭沛源認為。
他進一步表示,上市公司要勇敢邁出第一步,如信息披露指引所提供的過渡安排,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對上市公司來說也是由簡到繁、由易及難的過程。上市公司也要認識到,要遵循的披露標準、規則會逐步增多,要求會逐步提高。因此,多索引、數字化也是重要趨勢,否則上市公司很難滿足日益增長的量化數據統計和披露的需求。
業內專家也認為,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是未來趨勢。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是一個對外展示的結果,重點不在于冊子做得是否漂亮、是否花哨,而在于是否有更好的實踐。企業要提升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視程度,推動內部管理改善,把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落實在日常經營管理之中。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公司通過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展示其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努力和成果,能夠提升社會形象和聲譽,也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評估和應對潛在風險和機會,提升投資者信心。
田利輝建議,在實踐過程中,上市公司應注意真實性、可比性、定量化、風評情況和
第三方驗證。上市公司應確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避免虛假宣傳和過度包裝;遵循信披標準和規范,確保所披露的信息在不同行業和公司之間具有可比性;盡可能提供定量的信息,方便投資者更好分析和評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充分披露企業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風險評估情況,以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實際情況和發展前景。此外,上市公司應盡可能尋求第三方對所披露的信息進行驗證,確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