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自然恢復法》。該法案旨在通過恢復退化的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減緩生物多樣性喪失趨勢,以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歐洲議會議員塞薩爾·盧埃納表示,這一法案將有助于歐洲實現氣候目標,預防自然災害并降低糧食安全風險。
據歐洲環境署的報告,歐盟目前只有15%的自然棲息地處于“良好”狀態,超過80%的自然棲息地狀況不佳。這也對一些物種造成威脅,例如對糧食生產至關重要的蜜蜂和蝴蝶物種在歐洲已經減少1/3。
為此,《自然恢復法》提出目標,要求到2030年之前,對歐盟20%的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采取恢復措施,并最終在2050年之前將措施覆蓋到所有需要恢復的生態系統。該法案還提出了針對特定自然棲息地和物種的具體目標,例如要求歐盟各國到2030年前扭轉傳粉昆蟲種群的下降趨勢;促進森林、農田土壤碳儲量的增加以及使至少2.5萬公里的河流恢復自由流動等。
該法案將在歐盟理事會通過后正式生效。為提升約束力,法案規定歐盟國家在法案生效后兩年內,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各國的恢復計劃并說明具體舉措,同時每3年對法案實施情況進行一次評估。
近年來,歐盟出臺一系列
法規和
政策,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恢復。2019年,歐盟出臺《歐洲綠色協議》,為歐盟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綠色轉型制定行動路線圖。2020年,歐盟委員會發布“203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提出使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成為歐盟總體經濟增長戰略的一部分。《自然恢復法》的通過將有助于這些生態保護目標的實現,得到了歐洲風能協會和歐洲光伏協會、世界自然基金會、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等機構的支持。
除了生態效益,《自然恢復法》預計也將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歐盟委員會去年發布的影響評估報告顯示,到2050年恢復歐盟生態系統的成本約為1540億歐元,而其帶來的經濟效益約為1.86萬億歐元,在自然恢復方面每投資1歐元就會增加至少8歐元的收益。瑞典氣候與環境大臣羅米娜·普爾莫赫塔里表示,這一法案有望幫助歐盟“改善生物多樣性狀況,應對氣候變化,履行‘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下的國際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