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開發碳排放權期貨等新交易工具
可行性調研
在今年1月中,證監會組織召開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會上有關2015年重點工作安排中,研究開發
碳排放權期貨等新交易工具在列。
在國家發改委的推動下,自2011年底,國內陸續推出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政策。從2013年6月中旬至今,已初步形成了
深圳、上海、
北京、廣東、天津、湖北、重慶等七個地區碳排放權現貨市場。各區域內企業參與相關市場進行碳排放權的買賣,但交易較為清淡。
而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現貨和期貨
衍生品市場共同構成了多層次的碳排放權市場體系。作為期貨市場的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從2012年開始組織各期貨交易所加強對碳排放權期貨以及相關衍生品的研究論證,并且專門建立了“碳期貨可行性研究課題組”。
2012年底,證監會副主席姜洋提出“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應以現貨交易為主,同時開展碳期貨的可行性研究”。
2013年,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啟動后,碳期貨可行性研究課題組亦組織到廣州交易所集團等調研,開始探索碳排放權期貨與碳排放權現貨市場對接
問題。據知情人士透露,相關細則仍在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