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
歐盟為
減排于2005年起實施溫室氣體排放許可交易制度,即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現(xiàn)覆蓋歐盟27個國家,12000個排放實體,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一半以上。EU ETS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排放交易體系。
EUETS通過限量和交易計劃對各成員國設置限額,并將減排目標分解到企業(yè),明確減排上限強制減排。第一階段2005年-2007年,配額免費。實際排放量低于配給的配額可進入
市場賣掉;反之要購買
排放權,并處罰40美元/噸二氧化碳;第二階段2008年-2012年,未完成減排目標處罰100美元/噸二氧化碳,且不能抵消。配額減少,覆蓋
航空業(yè);第三階段2013年-2020年,減排范圍將大為擴展。一是排放上限的擴展:由于減排成本差異,EUETS已涵蓋行業(yè)2020年要比2005年減排21%,未涵蓋行業(yè)要減排10%。二是行業(yè)的擴展:除發(fā)電、煉油、煉焦、
鋼鐵、
水泥、
玻璃、石灰、制磚、
陶瓷、紙漿和
造紙十個行業(yè)外,擴展至石油
化工、氨和鋁等。三是分配層次的擴展:由國家層面分配擴展至整個歐盟。免費配額2013年由拍賣代替,并于2020年完全拍賣。
EUETS主要交易中心有歐洲氣候交易所(ECX)、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奧地利能源交易所(EXAA)等多家。EEX、EXAA以現(xiàn)貨為主,ECX以期貨為主。ECX期貨交易量占EUETS所有經(jīng)過交易所結算交割的
碳交易總量的82%。歐盟碳交易75%通過OTC雙邊交易實現(xiàn),50%以上OTC交易是交易所交割結算。
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
2003年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成立。這是世界上首個北美地區(qū)唯一自愿參與溫室氣體減排交易并承擔法律約束力的機構和平臺,分布于航空、汽車、
電力、環(huán)境、
交通等十個行業(yè),CCX實行會員制,目前450個會員中有7家中國企業(yè)。CCX實行“總量控制與交易制度”。CCX承諾第一階段2003年-2006年,通過自身減排或購買補償項目減排量在基準線基礎上減排1%;第二階段2007年-2010年末,將排放水平下降至基準線水平94%以下。
2004年CCX的歐洲氣候交易所分支機構建立,2005年與印度商品交易所建立伙伴關系,2006年在加拿大建立蒙特利爾氣候交易所,2008年5月加拿大推出
碳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有AAU、CER、ERU和RMU及自愿減排
碳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