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堅持法制建設和民生服務兩手抓
積極推進法制建設和完善,《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草案)》已通過市人大常委會初審,生態文明條例、宣教條例等立法工作有序推進。去年3月,出臺《關于杭州市打造環境監管最嚴格城市的意見》,落實最嚴準入、最嚴監控、最嚴治理、最嚴執法、最嚴制度“5最20條”。深入開展公安環保聯合執法,破獲了蕭紹跨界重大鉛酸蓄電池非法收購處置案、廢礦物油跨省非法專業處置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積極開展環保服務,落實“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要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省、市政務網運行。主動做好千島湖引配水,余杭九峰能源項目,七格污水處理廠一、二、三期提標改造和杭州地鐵等民生工程的環保服務。積極推進十大產業發展和支持浙商在杭創業創新工作
積極做好環境維穩各項工作,扎實推進應急能力建設,建立環境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報告制度,開展環境應急示范企業建設、污染事故處置檢驗性演習、應急物資庫和專家庫建設等工作,提高環境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信訪維穩力度,讓各類環境信訪及時、妥善得到了處理。
同時,堅持“美麗杭州”創建和平臺建設兩手抓,生態建設取得新突破,杭州市本級在全省第一個通過省級生態市驗收;堅持對外宣教和內部管理兩手抓,環保形象獲得新提升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