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8月11日發布。意見提出,豐富綠色轉型金融工具。延長碳
減排支持工具實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為傳統行業領域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在合理評估風險基礎上引導信貸資源綠色化配置,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綠色信貸發展。鼓勵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降低綠色債券融資成本。積極發展綠色股權融資、綠色融資租賃、綠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進
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創新。發展綠色保險,探索建立差別化保險費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