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世界銀行
碳基金為例。世界銀行扮演的是一個中介服務的角色,世界銀行利用其自身影響力,吸引了相當數量的資金和項目,并作為委托方,成功地連接了買方和賣方。這是一種以較低的成本實現
減排目標的途徑。基于溫室氣體在大氣中不斷增加的科學事實,逐漸形成的全球碳
市場,使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減少
碳排放的行為都是可能的并且效果相同。于是通過國際碳基金的運作,達到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也實現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雙贏。
為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促進中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07年3月,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
CDMF)開始正式運營。該基金是根據中國政府制定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清潔發展機制減排項目收益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個人贈款、國務院批準的其它收入組成。該基金由設在財政部的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管理,由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外交部等部委組成的“基金審核理事會”審核基金支持項目,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活動提供持續和穩定的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