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能源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力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十九)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建立健全國家能源局行政處罰工作程序和行政執法文書,完善有關行政執法制度。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完善能源管理、日常監管與稽查工作的銜接聯動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力量依法查處有較大影響的違法違規案件。
(二十)認真做好投訴舉報和爭議處理工作。加強12398能源監管民生通道建設,規范12398熱線用途拓展后的宣傳、信息統計分析以及處理情況通報發布等工作。完善12398熱線投訴舉報信息管理系統,規范和普及12398熱線標識。及時受理和處理投訴舉報事項,提高投訴舉報事項“三率一度”(辦結率、回訪率、當事人滿意率和社會知曉度)。建立健全能源爭議調解有關制度,開展能源爭議調解和裁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