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成本是否會轉嫁給消費者?
在多元化的社會出臺任何一項新
政策,初期都不可能讓每個人和每個企業都做到支持和擁護,出現一些不同的聲音是正常的。
至于開征環境稅后,企業把稅收成本轉嫁給消費者的論斷,在我看來是不成立的。
社會商品的價格是由
市場供求決定的,而不是由承擔環境稅最多的企業決定的?,F階段,我們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的90%以上是供大于求的。
在社會商品如此豐富的社會,消費產品由千萬家企業提供,除非這個產品具有極強的壟斷性,否則,想把稅收加在價格里面簡單地傳導給終端消費者接受是難以實現的。
現階段是否應該考慮碳稅與環境稅同步征收?
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大背景下,對CO2排放征收碳稅成為環境稅稅收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考慮到CO2排放與一般污染物排放之間的差別,以及我國目前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CO2
減排目標的特殊要求,我們也在考慮設置碳稅。
碳稅可以作為環境稅中的一個稅目,也可以作為獨立的稅種,當然最后要看國家的決策。
征收碳稅必然會給排放污染物和CO2較多的企業帶來更大壓力。但征稅不是主要目的,重要的是建立一種激勵機制,讓全社會共同努力和相互配合,一起改善我們的生態環境。
我認為,一個時期推出的稅不能太密集,環境稅和碳稅應該有一個先后的次序?,F在資源稅已推出,最迫切的是加快環境稅推出步伐,爭取今年出臺環境稅立法,然后在適當的時候推出碳稅。
作者系國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原文刊發在《中國石油石化》,此處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