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
碳匯能力。我國尚有6億多畝宜林荒山荒地以及相當數量的邊際性土地等可用于植樹造林。“十二五”期間計劃每年完成造林約600萬公頃。
二是提高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碳匯功能。大力開展森林撫育,調整林分結構,提高森林質量,增強碳匯功能。“十二五”期間每年擬完成森林撫育500多萬公頃。
三是加強森林保護,減少森林
碳排放。嚴格控制森林火災、亂征占用林地以及濫砍亂伐,加強病蟲害防治,減少源自森林、濕地等的碳排放。
四是發展生物質能源,積極促進
節能減排。加大對森林廢棄物的開發利用和培育能源林資源。
五是多使用木材,增加木質林產品碳儲量。加強速豐林建設,多使用工業人工林的木材,提倡“以木代塑”“以木代鋼”,增加木制林產品固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