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議談判中,中國在“國家自主貢獻”中重申了氣候變化行動目標: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實現,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
為實現氣候變化目標,中國發布了一系列應對的
政策和措施:中國承諾到2017年啟動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以下簡稱“
碳交易”)體系,同時中國還提出將碳排放目標納入十三五規劃中。顯然,低碳將成為我國十三五規劃中確立經濟建設目標的基石之一,也成為思亞這樣的能源研究者不可忽略的研究課題。
2015年冬季,思亞將陸續推出關于碳排放的系列評論,幫助我們的客戶更好地理解碳排放體系,及其對中國能源體系的作用及影響,以便更好地制定適應低碳經濟的公司戰略規劃。系列評論主要覆蓋以下三方面的內容:碳排放中的全國碳交易
市場建設、碳交易對不同電源成本及建設的作用,以及碳排放目標對我國能源結構的影響。
在分析碳交易及碳排放的影響前,我們的第一篇報告將對碳交易市場做簡要介紹,在幫助讀者理解中國碳交易市場的核心要素,構建碳交易市場的基本語匯體系,以便更好地理解我們的后續報道中的分析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