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正向激勵機制需完善
同時,我們也看到,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在制度框架設計、產品創新、綠色金融理念普及推廣等方面,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議重點關注以下四個
問題:
一是完善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正向激勵機制。國際經驗顯示,發展綠色金融既要發揮
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一些經濟體通過建立健全社會責任體系、提供財政稅收支持、完善擔保機制等措施,在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撬動私營部門綠色投資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此,需要立足中國國情,建立健全市場驅動和政府引導的雙重激勵約束機制,發揮好環保、財稅、擔保等
政策在綠色金融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改善綠色項目的收益性和現金流,切實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提高綠色金融項目的商業可持續性。
二是積極推動綠色金融領域能力建設。通過改進技術和業務培訓等途徑,進一步提升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產品開發、環境風險管理、綠色可持續投融資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培養和造就更多綠色金融領域方面的專業人才。
三是深化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治理大氣污染等環境保護問題是重大的國際議題,需要各國通力合作。需要充分利用G20、“一帶一路”等重要全球性戰略平臺和機制的作用,積極推廣綠色金融領域的最佳實踐,進一步凝聚綠色金融發展的全球共識。
四是要發揮好地方政府在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很多綠色項目具有外部性強、區域特征明顯的特點,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建立健全綠色產業與綠色金融聯動機制、綠色項目成本收益分擔共享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等方面進行探索,為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