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資金缺口巨大
《巴黎協定》的簽署,意味著全球
減排責任的提升,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資金的需求日益增加,而發達國家的資金供給不能滿足日益增加的資金需求。
在長期目標上,簽署《巴黎協定》的各國承諾到本世紀末將全球平均氣溫增幅控制在低于2度的水平,并向1.5度的溫控目標努力。要實現這一溫控目標,需要大量的資金。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預測,到2020年氣候融資需要額外再增加5萬億美元投入1。2011-2050年間,僅在能源領域,平均每年就需要1.1萬億美元低碳投資來彌補缺口,才能達到全球增溫不超過2℃的目標。
據全球經濟與氣候委員會(GCEC)的計算,2015到2030年,全球在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將達到90萬億美元,若選擇低碳發展路徑,所需的增量投資為4萬億美元2。若要向1.5度的溫控目標努力,資金需求將更加巨大。
在資金安排
問題上,《巴黎協定》確認,在2020年以后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每年至少動員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2025年前將確定新的數額,并持續增加。
1000億美金成為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的下限。根據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的報告,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來自公共資金的支持在2013年是379億美金,2014年是435億美金3,并對2020年的公共資金支持做出了預測,預計可達到670億美金4。
對OECD報告中的資金數額,存在著巨大的爭議,其統計口徑受到很多國家的質疑。即使不考慮對這些公共資金的構成仍存在的爭議,這些數據還遠不能滿足《巴黎協定》1000億美金的資金下限。全球在氣候資金方面的缺口巨大。
注明:本文來源于2016中國氣候融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