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之中,這種固碳的手段不僅能夠對減緩全球氣候變化起到積極影響,同時也被拿到碳
市場上進行交易。林業
碳匯項目的潛在目的之一是用于交易。目前我國的林業碳匯項目多以履行社會責任的公益事業為主,真正意義上的交易尚待時日。就國際市場而言,碳匯交易也主要以自愿市場為主。
有國際組織預測,全球
碳交易市場2008—2012年間的市場交易量可達1500億美元,而剛剛翻篇的2010年碳交易情況已接近這個預期,達到1400多億美元。盡管國際
碳市場交易紅火,但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國際碳交易
CDM項目,大都是減少排放的工業項目,而以森林碳匯為主的
CDM項目由于技術規則、管理運行及程序的復雜性以及不確定性等諸多因素,導致其在全球CDM項目中所占的比例和交易量都比較小。
目前,我國實施的林業碳匯項目共有兩類,一類是基于《京都議定書》條款下的CDM碳匯項目,屬于京都規則的碳匯交易;另一類是國家林業局造林司(氣候辦)依托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捐資實施的碳匯造林項目,屬于自愿市場的碳匯交易。中國在國際碳交易市場按CDM標準交易的項目,大部分是一些能源轉化利用、生物質能源、沼氣、水電、風電等,碳匯項目只有3個,全球也只有28個。
對于第二類捐資項目,能否在不久的將來步入“碳匯交易”的正軌呢?朱建華表示:“在國家相關
政策出臺之前,國內不太可能出現大規模的碳交易。最有可能的買家是企業為了履行社會責任,購買碳匯信用以實踐低碳生產,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提高企業的美譽度和知名度,增強企業的軟實力。”在政策出臺前,誰能緊跟政策導向,誰就能掘到碳匯信用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