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北京市發布了《關于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讀:作為本市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該實施意見提出了把空氣作為一個新的重點領域,建立空氣質量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該實施意見的目標是,到2020年,北京市將實現空氣、森林、濕地、水流、耕地等重點領域和生態保護紅線區、生態涵養區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補償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補償額度與生態保護績效相掛鉤,跨地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取得突破。到2022年,
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更加健全,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該實施意見把空氣作為一個新的重點領域,提出了“建立空氣質量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要進一步完善
碳排放權交易制度,促進交易平臺發展,擴大
碳交易市場規模。
《實施意見》還提出,要健全京津冀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配合國家相關部門開展潮白河等流域上下游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逐步完善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建立基于水量、水質目標要求的考核機制,率先開展密云水庫上游流域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補償試點。